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33-FW1770-01
一、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云南销售非油分公司非油商品配送到站搬货进库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为了减轻加油站员工搬货进库负担,配送到站商品需由服务商执行搬货进库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所属昆明(部分)、曲靖、昭通、红河、文山、玉溪、版纳、普洱、楚雄等地区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加油站及需配送的社会网点(客户)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含增值税)。
4.合同期限:服务期3年,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自第一年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服务要求:搬运人员配备要满足服务区域随叫随到,及时安全搬运商品入库。
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单价最高限价0.28元/件,件指出厂后的自然标准整件。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予以否决。
7.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招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招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招标将被否决。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配送服务(装卸)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业绩服务内容,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查询地址:https://*/#/)。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4)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7.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满足本次招标所有技术要求。
*8. 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投标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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