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5-2027年气井智能注剂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2-FW19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5-2027年气井智能注剂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招标1家气井智能注剂服务服务商,服务商提供施工人员、技术人员,提供气井积液预警及泡排智能优化管控平台1套,在集气站内提供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1套,以及配套48台井组智能注剂装置,覆盖22个丛式平台(118口气井)、9口单井等所有软硬件、技术服务,开展气井智能注剂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需求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气井智能注剂服务。气井智能注剂是指以积液预测与诊断模型为核心,构建泡沫排水采气在线智能管控平台,实现数据的分类管理、参数调节、异常工况诊断、工艺智能优化、远程管控及关键数据推送功能。通过平台实时查看气井的积液状况并计算泡排剂最优加注量,实现气井积液在线预警与井底积液液面实时监测,并与现场注剂装置实时联控,实现无人值守条件下智能泡排生产。需要投标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气井积液预警及泡排智能优化管控平台、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井组智能注剂装置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预计提供气井积液预警及泡排智能优化管控平台1套,在集气站内提供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1套,以及配套48台井组智能注剂装置,覆盖22个丛式平台(118口气井)、9口单井,中标人暂定合同金额970.5万元(不含税)。技术服务期限为2年。实际工作量按甲方指定工作量执行。项目服务期(2年)满后所有软硬件由乙方自行回收,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需继续使用类似技术的,由甲方进行研判分析后继续以技术服务形式进行招标。
风光绿色智能泡沫排水采气装备,以光能发电为主、风能发电为辅,光伏发电量需满足7天使用需求,电容在50%以下时启动风能发电。现场设备需配备控制面板,能够直观显示设备状态、加注运行工况。现场设备需配备流量计量装置,能够对加注量进行计量并显示。
电脑端平台状态显示及远程控制需满足油田内部生产网要求,接入生产网,实现远程调节需求,预留后期嵌入宁庆分公司智能平台和井口智控阀的通讯接口。
风光绿色智能泡沫排水采气装备要具备风光一体、冬季防冻、多路分配、多种药剂(药剂提供与后期补药工作由甲方负责)精准加注等个性化功能。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
2.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所属区块。
2.4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井组智能加药装置、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工作,完成气井积液预警与智能泡排管控平台电脑端、手机端上线、调试、运行工作。
2.5招标控制价及组成:本项目暂定总金额人民币970.5万元(不含税),暂定总金额人民币含税价1028.73万元(税金以6%预估)。含施工人员、技术人员、提供气井积液预警及泡排智能优化管控平台1套,在集气站内提供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1套,以及配套48台井组智能注剂装置等所有软硬件、技术服务。本项目设招标单项控制价,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技术服务费用 (万元/年) |
两年技术服务 总费用(万元) |
| 1 |
智能泡排管控系统 |
1 |
40 |
80 |
| 2 |
风光绿色智能泡沫排水采气装置 (单井) |
11 |
77 |
154 |
| 3 |
风光绿色智能泡沫排水采气装置(两井) |
8 |
56 |
112 |
| 4 |
风光绿色智能泡沫排水采气装置(四井) |
29 |
297.25 |
594.5 |
| 5 |
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 |
1 |
15 |
30 |
| 合 计: |
50 |
485.25 |
970.5 |
|
2.6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有效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⑥开标当日未被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服务类“三商”黑名单,未被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
3.4人员、设备要求:
3.4.1技术服务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 安全管理人员1名(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开标前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2投标时需至少提供3套井组智能加药装置,1套站点消泡剂智能加注装置。自有设备须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付款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出厂合格证、电机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ExdII BT4)、设备铭牌、照片;设备如为租赁,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发票(付款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出厂合格证、电机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ExdII BT4)、设备铭牌、照片;设备如为自主设计厂家加工制造,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或测试加工合同、发票(付款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出厂合格证、电机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ExdII BT4)、设备铭牌、照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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