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公司往复式智能洗车机采购
项目编号:ZY25-SH17-WZ1584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公司往复式智能洗车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2招标范围:所招往复式智能洗车机(不含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合同范围内维护保养费及所需材料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招标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规格及材质工艺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预估数量9台,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不含税)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不含税) |
备注 |
| 1 |
往复式智能洗车机(5刷)+监控+循环水系统+操作提示牌 |
套 |
9 |
21 |
189 |
不含税 |
| 合计 |
9 |
|
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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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机操作提示牌版面内容包含洗车二维码、洗车注意事项、免责条款、禁洗车型及图片等),采用不锈钢/铝合金型材、铝板材质、图文丝网印刷工艺制作,尺寸1500*1800)。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单价和总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交货期:订单发出后1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不满足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6交货地点:湖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以来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5 未被列入*集团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所售卖的洗车机及其配套产品已购买财产一切险和产品/公众责任险,并承诺投标产品整套设备免费质保(维保)期至少5年,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相关保险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2洗车机软件系统能与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3.0实现对接,需要开发调试的,费用自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3投标人中标后需与项目土建单位紧密配合,专人指导土建施工人员按中标设备要求施工,因配合指导不到位导致设备无法安装或基础不符合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5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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