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西部物资库房及配套设施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西部物资库房及配套设施租赁服务 已由由 项目单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冀东油田西部探区钻井用石油专用管及其他物资的到货、发放和存储的需求,租用用地一块。包括配套办公和住宿用房和石油套管称重所用地磅。
2.2 服务内容:该项目为招标人提供用于石油专用管收、发存土地100亩(需级配碎石硬化1米,硬化高度应以达到收发存要求,路面不下陷为准。投标人负责场地维护,保证招标人正常使用),同时应提供招标人办公和住宿的场所;提供用于石油专用管称重的地磅,地磅符合国家法定计量要求,可以打印磅单用于资料存档。
①投标人按约定交付仓储设施,交付时确保资产使用情况完好,负责场地、办公室、宿舍的修缮、照明设施、垃圾清运,提供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甲方可以合理、正常使用租赁物。
②投标人提供场地内的水、电,气,暖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③投标人负责社区公共关系协调,保证承租方车辆、机具、人员仓储场地内正常工作。
④投标人负责场地和办公室、宿舍租赁费用与土地房产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库房外环卫、消防、绿化保护、物业管理、管道排污费用。
⑤整体包租期间的水、电、气、暖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3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为三年,采用逐年签订合同的方式执行;
(2)每年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第一年服务期:自2026年2月6日起至2027年2月5日止(共计12个月);第二年服务期:自2027年2月6日起至2028年2月5日止(共计12个月);
第三年服务期:自2028年2月6日起至2029年2月5日止(共计12个月)。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47706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4 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场内需60吨以上地磅一台,提供地磅的校验报告和地磅照片。
3.5 办公楼、宿舍、库房要求:承诺办公楼、宿舍、库房无抵押;为自有的,需提供土地证;非自有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库房产权人直接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办公楼、宿舍、库房且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内有效,并提供所租赁库房土地证等证明材料。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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