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创意内容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创意内容制作服务已由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五粮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创意内容制作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为在全网白酒重要营销节点加大产品传播力度,增加五粮好客产品在昆仑好客各媒体渠道以及五粮好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以及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平台的品牌露出,为销售制造更多产品卖点促成转化,拟规划为产品设计制作更多具备创意的营销内容。营销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打造五粮好客品牌故事、定格动画、创意毛毡动画、真人场景故事、视频基础素材拍摄、产品测评、达人秀、航拍以及产品开箱或其他视频、短视频(微信短视频、抖音创意视频)、大型tvc视频拍摄、平面设计等服务项目。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2.3.1采购内容
内容形式 |
内容平台 |
内容方向 |
内容数量 |
TVC视频 |
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 |
细讲五粮好客品牌故事、产品品质、中秋、端午、春节等节气氛围视频、礼盒产品视频 |
预计12条 |
短视频 |
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 |
趣味视频、酒文化科普、企业文化输出、视频基础素材拍摄、产品测评、微综艺、航拍以及产品开箱或其他视频等 |
预计60条 |
文字/平面 |
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百度、知乎等引擎关键词等 |
昆仑好客“优品、优质、优享”理念;五粮液与中国石油企业文化故事;重大节日节气酒类营销旺季节点的内容规划;酒类知识科普或其他创意内容等 |
预计72篇 |
其他服务 |
媒介分发资源与其他创意内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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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内容推广互动营销物料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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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账号内容、抖音直播内容优化、推广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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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规划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3.2内容创意。视频部分,内容创意、脚本撰写、分镜设计、明星出镜及短代(若涉及明星则其个人账号需发布)、IP结合、知识产权及肖像授权、视频拍摄、后期剪辑等;平面部分,主题画面创意设计、画面多场景应用延展设计、插画设计、卡通设计、节点画面创意设计等;文稿部分,公关宣传稿件创意撰写、节点稿件创意撰写、宣传话术创意撰写等。
2.3.3媒介分发。包含媒介投放策略、采买、执行和监播等。公司自有资源可覆盖的不另行采购;媒介策略应与内容形式匹配,并考虑各品牌的定位、人群、重点城市、饮用场景等因素进行制定,做到充分聚焦;媒介执行中需在保质保量基础上将流量溢出达最大化。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服务商禁止二次分包。
2.4 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含6%增值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和要求。
2.8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人员资格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本项目派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至少需含“平面设计”2人、“文案策划”1人、“摄影摄像”2人、“视频音频剪辑”2人、“导演及脚本编辑”人员3人等专业岗位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3个酒类产品创意内容策划服务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以合同为单位计算)。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6.1-6.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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