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产建2025年试油完井期间井下复杂情况处理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4-FK012-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随着油气井勘探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的井钻完井难度逐渐增大,试油完井工作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为平稳推进试油完井工作,对在试油完井期间发生的井下复杂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减少井下复杂情况处理的时间,快速恢复井筒条件,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井下复杂处理技术服务。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编制井下复杂处理方案、提供打捞工具、提供解卡工具、提供钻磨工具、提供套铣工具等配套工具、提供井下复杂处理技术人员现场服务等。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2服务地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主要位于新疆阿克苏市。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至少2名专职的现场复杂处理技术服务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公司技术负责人以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2)提供对应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3)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设备要求:
提供套管及裸眼的卡瓦捞筒、震击器、加速器、倒扣工具、磨鞋、通水眼工具、套铣筒、加长筒、正扣、反扣转换工具、安全接头各一套(满足7 7/8〞、7 3/4〞、7〞、5 1/2〞、5〞五种尺寸的井身结构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参数以提供设备清单为准;(2)设备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或自产设备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具有6500米及以上井深,高温高压井(井底温度≥130℃,井底压力≥105MPa的井)井下复杂成功处理作业1井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 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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