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新疆区域仪器仪表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5-WZ0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新疆区域仪器仪表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新疆区域仪器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标段一直流电压表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150万元,物资明细详见附件1-1《包1明细及报价表》;标段二仪表直通接头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150万元,物资明细详见附件2-1《包2明细及报价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轮台县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轮南物资供应总站机电库房。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根据最终用户需求,接交货通知之日起120天内到货。
2.4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标准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和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保期: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年。
2.7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允许兼投兼中。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有效的库内供应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8位分类编码详见附表物资明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电子采购系统2.0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项与投标人所投标包中的标的物(仪器仪表)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绩合同及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涉及发票验证,请投标人提供发票扫描件图片清晰平整,无公章等遮盖。如提供发票扫描件无法识别,视为无效发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4.7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状态(被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交易、列入市场黑名单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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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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