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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克拉玛依乌尔禾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新疆油田克拉玛依乌尔禾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Z223-GC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油田克拉玛依乌尔禾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5]1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交流侧额定容量7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735.072MWp,容配比1:1.05,安装1185600块N型620峰瓦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安装,安装倾角38°,光伏组件采用竖向布置,2行26列的布置方式,每个组串单元由52块单晶双面组件组成,配套建设2333台300千瓦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211台3300千伏安和1台360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所发电量通过31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集电线路长度约284千米。配套建设70MW/140MWh(10%/2h)电化学储能系统和1台50兆乏调相机。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建设3台240兆伏安三相三卷变压器,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百口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

2.3计划工期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 日。

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规划建设装机容量7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35.072MWp(容配比1:1.05)光伏场区,220kV升压汇集站一座,配套70MW/140MWh储能,50兆乏调相机成套设备一套,所有勘查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并网手续办理等。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油田克拉玛依乌尔禾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分为光伏发电工程和升压汇集站、储能系统、调相机系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含光伏厂区、升压汇集站、储能区、调相机及附属设施相关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项目管理、系统调试(包含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电气设备定值计算、升压站涉网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同时也包括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2.5.1投标人负责:现场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现场场地平整)有关的手续办理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建造(含招标人所需现场临设)、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负责所有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催交、运输、保管、领用;负责设备监造、现场施工;负责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的操作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5.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建设过程现场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2.5.2.1勘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检修道路(光伏区内)、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进站道路、储能区、调相机系统、施工道路、检修道路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地形图测量、地质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设计及设计优化需得到招标人书面批准实施。投标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

2.5.2.2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及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光伏支架、35kV箱式变电站、220kV升压汇集站站内变压器、GIS及预制舱、35kV开关柜及预制舱、站用变、接地变、二次计算机监控及保护、视频监控、通讯,储能、调相机成套系统、一、二次交直流电缆及通讯光缆等所有材料等采购、运输、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若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投标人负责采购的物资(含物资组成件)应严格执行中石油集团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属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必须执行中石油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包括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其中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220千伏升压汇集站站内变压器、储能等设备已纳入招标控制价清单内按暂估价计入的,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据实结算。

2.5.2.3土建和安装工程:①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支架桩基础施工(含预埋件),箱逆变一体机、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道路施工,场区防雷接地沟道施工及电缆敷设工程,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二次场平等全部土建工程;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箱逆变设备,组串逆变器、箱变、通讯柜、光纤熔接(接入升压站内通讯柜),光伏场区监控系统、新能源生产数字系统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全场设备材料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②负责220kV升压汇集站(包含:生产辅助楼、主变、GIS及预制舱、35kV预制舱、SVG、二次设备、站用变等)、储能、调相机系统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仿真建模、保护定值计算、等保测评、SVG检测、智慧场站、数字化交付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③负责四通一平、现场临设(含招标人所需现场临设)及线路穿越水渠、公路、地下管道、光缆、电缆、施工便道便桥等相关障碍物的通过权等相关手续办理;④负责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生产标识等规范要求的、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的以及属地政府和招标人要求的所有标志标识材料购买、制作、挂牌等所有工作。上述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2.4验收及手续办理: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监测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并网后涉网试验、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②负责电力质监部门、电网公司、电科院及地方相关部门所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③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措施实施、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验收、防雷检测、防洪等方案实施和专项验收工作;④负责招标范围内项目并网后的涉网试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发电业务许可证和转商业运行等;⑤配合招标方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上述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通过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2.5数字化交付: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档、三维模型、流程图及其对象属性数据表;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相关文档资料,提供工程检测相关的文档资料;负责协调供应商完成其供应物品的数字化交付信息的提交工作;负责配合数字化交付承包商的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留集控中心、智慧工地服务终端的接口。

2.5.2.6智慧工地:投标人负责智能化管理的相关设备的采购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包括高清网络红外球机、高清网络红外枪机、高空全景智能球机、移动布控球机等设备达到全覆盖)、视频智能分析、人员定位、环境监测、无人机巡检等;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和治安管理等相关的资料录入。

2.5.2.7入场HSE培训:投标人需遵守新疆油田公司HSE相关规定,负责人员入场前6小时安全培训、HSE取证培训、三级教育培训等相关培训并承担相应培训费用。为全员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提供6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投标人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外部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书。

2.5.2.8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2.5.2.9培训:施工完成后、项目投运前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操作、维护等系统性培训,使招标人具备设备运行的能力;负责电站运行人员培训,配合完成光伏电站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使招标人具备光伏电站独立运行维护的能力。投标人应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2.6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等)由招标人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4具有 承装、承试 许可类别且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提供新换发的二级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证书中承揽范围应高于220KV)。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 电力 行业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或 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 乙 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5.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通过*(*)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体要求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下同)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至少具有 1   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应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

技术负责人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HSE总监)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12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其他要求

3.14.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付承诺,格式自拟)

3.14.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可更换,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更换须书面报招标人同意。

3.14.4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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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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