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GC034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土建施工项目框架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土建施工项目框架。
2.2 项目概况:2026年涉及约1000道环焊缝隐患排查整治及约326道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为有效减少大量同质性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标业务成本,拟对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和管道本体缺陷土建施工进行框架招标。
2.3招标范围:云南公司2026年环焊缝隐患排查、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及缺陷修复的土建施工(单个项目含税施工费用应小于400万元,单个项目预估含税施工费用达到招标限额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环焊缝隐患排查及缺陷修复的临时征地、施工便道修筑、现场提供所需视频监控及相应安装拆除、提供现场所需声光报警器和断线报警器及相应安装拆除、作业坑开挖、防腐层剥离(不含恢复)、无损检测前焊口打磨、作业坑回填(含设置警示带)、地貌恢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开展的相关措施和协调(含管道和光缆保护、配合无损检测、防腐层恢复作业进行的土方清理、排水降水以及配合开展管道缺陷修复土方开挖等);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现场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貌恢复全面负责。环焊缝预计为1000道,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预计326道,涉及的管道范围为中缅油气管道、云南成品油管道、西南成品油管道,具体业务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标段划分:框架招标,不划分标段。
2.5 建设地点:云南公司辖区管线,涉及德宏作业区、保山作业区、大理作业区、昆明作业区、昆东作业区、楚雄作业区、曲靖作业区、玉溪作业区、红河作业区、文山作业区。
2.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7 招标控制价:
本框架预估采购金额含税8490万元,项目含税控制单价如下:
2.7.1土方开挖
(1)探坑开挖(人工)
表1:不同深度探坑开挖(人工)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1016管径”不同类型土质 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813管径”不同类型土质 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备注 |
||||
| 一、二类土 |
三类土 |
四类土 |
一、二类土 |
三类土 |
四类土 |
||||
| 1 |
普通检测坑 坑深2米 |
处 |
1955 |
2262 |
2777 |
1906 |
2189 |
2677 |
|
| 2 |
普通检测坑 坑深4米 |
处 |
8846 |
9145 |
10910 |
8765 |
9375 |
10647 |
|
| 3 |
普通检测坑 坑深6米 |
处 |
25230 |
25103 |
28160 |
25326 |
25717 |
27863 |
|
注:1.以上控制价为该项目包含的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场地平整、挖土、抛土、堆土、排水,修整沟底及边坡、场内运输、就地取土、筛土、分层填土夯实、洒水、编织袋装土修建逃生通道、临边防护、作业坑支护、防塌陷和防落石的支护及主被动网等。2.人工开挖深度分为 2m、4m、6m,开挖深度介于以上深度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3.该费用发生时计取,不发生时不计取,不得与作业坑开挖重复计取。
(2)作业坑开挖(人工)
表2:不同深度作业坑开挖(人工)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1016管径”不同类型土质 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813管径”不同类型土质 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备注 |
||||
| 一、二类土 |
三类土 |
四类土 |
一、二类土 |
三类土 |
四类土 |
||||
| 1 |
普通检测坑 坑深2米 |
处 |
/ |
/ |
/ |
3769 |
4275 |
5160 |
|
| 1 |
普通检测坑 坑深3米 |
处 |
10777 |
11860 |
13694 |
/ |
/ |
/ |
|
| 2 |
普通检测坑 坑深4米 |
处 |
14369 |
15814 |
18259 |
13635 |
14960 |
17243 |
|
| 3 |
普通检测坑 坑深6米 |
处 |
37097 |
39091 |
43344 |
35562 |
37269 |
41189 |
|
注:1.以上控制价为该项目包含的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作业坑开挖过程中(场地平整、挖土、抛土、堆土、排水,修整沟底及边坡、场内运输、就地取土、筛土、分层填土夯实、洒水、编织袋装土修建逃生通道、临边防护、作业坑支护、防塌陷和防落石的支护及主被动网。)防腐层剥离(不含恢复)、无损检测前焊口打磨、含税9%。 2.人工开挖深度介于以上深度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3.水网、三穿地段、特殊地质以及开挖深度超过6米的需编制专项方案,根据批复的技术方案调整指标。
2.7.2征地赔偿。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按4000(含税)元/处暂估,据实结算。
2.7.3地貌恢复。
表3:不同深度地貌恢复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 序号 |
作业坑挖深(m) |
旱田 |
水田 |
荒地 |
| 1 |
2m以内 |
233 |
335 |
24 |
| 2 |
4m以内 |
467 |
670 |
48 |
| 3 |
6m以内 |
815 |
1173 |
84 |
注:本项目中地貌恢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土、运土、恢复、复耕、水田浸水、土坎及地垄夯筑、土质水渠恢复、机耕路恢复等。单位:元/处。
2.7.4辅助工程
表4:辅助工程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清单单价 |
| 1 |
警示带 |
敷设位置:管道上方300mm处。 |
警示带敷设、安装。 |
31 |
| 2 |
标识牌 |
材质:不锈钢焊缝标识牌。 |
制作、安装。 |
50 |
| 3 |
三桩位移 |
三桩的主材利旧 |
测量定位、移位、恢复。 |
350 |
| 4 |
可燃气体检测管 |
规格材质:DN40镀锌钢管。 |
安装:挖填土,埋设卵石层、设置 钢盖板、敷设防渗膜、安装检测管、 场外运输等。 |
300 |
| 5 |
智能工地 |
智能化视频监控设备。 |
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拆除。 |
330 |
| 6 |
声光报警器 |
硬隔离外围夜间警示。 |
声光报警器安装、拆除。 |
297 |
| 7 |
断线报警器 |
硬隔离周围布设。 |
断线报警器安装、拆除。 |
195 |
注:1.三桩位移清单单价包含了三桩拆除、移位、复位费用,管道桩按利旧考虑。2.可燃气体检测管清单单价计算标准:检测管采用DN40镀锌钢管,装于环焊缝正上方。3.智能工地清单单价包含监控摄像头安装拆除以及设备折旧费。4.声光报警器安装拆除以及设备折旧费,断线报警器安装拆除。单位:元/处。
2.7.5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全费用清单,分为通用措施和专项措施,其中,通用措施包括:光缆保护、警戒线、人工看护、防尘网、动火措施;专项措施包括:污水泵、柴油发电机、施工便道、硬隔离。
表5:通用措施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清单单价 |
| 1 |
光缆保护 |
L70角钢。 |
角钢对扣安装、钢管支撑。 |
处 |
257 |
| 2 |
警戒线 |
场地安全围护。 |
安装。 |
处 |
150 |
| 3 |
人工看护 |
焊缝检测、复评及适用性 评价期间的看护。 |
现场巡检。 |
处 |
1756 |
| 4 |
防尘网 |
密目网 |
覆盖裸露土。 |
处 |
586 |
| 5 |
动火措施 |
灭火器、灭火毯。 |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
处 |
87 |
表6:专项措施招标控制价表(含税9%)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清单单价 |
| 1 |
污水泵 |
污水泵:DN100。 |
抽水、排水。 |
台班 |
205 |
| 2 |
柴油发电机 |
30kW。 |
用于现场临时用电。 |
台班 |
465 |
| 3 |
施工便道 |
10cm厚碎石级配路面。 |
放样、整平、装运料、配料 拌合、摊铺、找平夯实、洒水 、碾压。 |
m² |
32 |
| 4 |
硬隔离 |
每块彩钢板尺寸: 1.8*0.85m,δ=3mm。 |
搭拆脚手架、安装彩钢板、 拆除。 |
处 |
1257 |
2.8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需对“不同深度作业坑招标控制价的单价”采用下浮率报价,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价格评审时,按照“1-报价浮率“”进行评审。
表7:投标报价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报价(下浮率) |
备注 |
| 1 |
探坑开挖(人工)、作业坑开挖、地貌恢复、辅助工程、措施项目 |
处 |
|
含税9% |
2.9 结算要求
2.9.1普通检测坑:
本项目普通检测坑结算价=(对应深度作业坑开挖(人工)控制价单价+地貌恢复(根据现场地貌对应控制价单价)+辅助工程(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对应辅助工程控制价)+措施项目(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对应措施项目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征地赔偿费(据实结算)进行结算。中标单价=控制价单价*(1-报价下浮率),中标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1)普通检测坑在开挖过程中出现石方按照四类土*1.5系数进行调整(该系数已包含发电机台班费用),出现湿土按照三类土*1.05系数进行调整,出现淤泥按照四类土*1.03系数进行调整,结算金额=土方比例*土方中标价+湿土比例*三类土方中标价*1.05+淤泥比例*四类土方中标价*1.03+石方比例*四类土方中标价*1.5。
(2)单个检测坑中出现2个及以上焊口时,结算按如下调整 :
结算金额=V2÷V1×(V1合同单价),注:该计算式中“V2÷V1”值大于焊口数时按“结算金额=焊口数*中标单价”结算;
单口体积V1=(l×b+(l+h×2k)×(b+h×2k)+SQRT(l×b×(l+h×2k)×(b+h×2k)))×h÷3
两口及以上体积V2=(L×B+(L+h×2k)×(B+h×2k)+SQRT(L×B×(L+h×2k)×(B+h×2k)))×h÷3
l=1.5米×2(管体焊缝两侧保证露出各1.5m)
L= l+焊口间管道长度
b=D+1米×2(管体两侧距坑壁或阻挡的距离保证两边各1m)
单根管道B=b;两根及以上管道同沟B=同沟管道外边缘间距+1米×2
h=挖掘深度
K=放坡系数为0.5
SQRT为根号。
(3)由于定位偏移导致开挖后未找到焊口,结算时按照探坑开挖(人工)对应深度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
2.9.2深基检测坑、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
深基检测坑、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结算价=据实结算价*(1-报价下浮率)。据实结算价组价原则如下:
深基检测坑、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组价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建科【2021】15号)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人工费按施工当期人工费调整文件计算),其中编织袋装土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长距离管道输送其他土建工程的取费标准,拆除与恢复不再进行系数调整。涉及的材料和设备价格按照云南省发布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的信息价(材料和设备按照施工当月计算;若施工周期较长,则按照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均值进行计算)确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未包含或实际采购价格超出该信息价的,乙方应向甲方报审同意后采购,结算价参考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资料确定;如未报审,《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未包含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参照市场价确定,实际采购价格超过《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信息价的按该信息价确定。
2.9.3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按4000(含税)元/处暂估,据实结算。结算需按照地方和相关补偿标准赔付,签署赔偿方、施工、监理、作业区四方协议,并提供赔偿依据(收付款证明、转账记录等)。
2.9.4地貌恢复、辅助工程、措施项目结算时按照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现场实际完成工程内容进行计算。
2.9.5其他结算要求
(1)开挖施工及修复单位工程实行“一坑一组卷”,即单个检测复检坑验收后,应及时收集结算资料。每个承包商应在提交每个批次的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一次性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每个承包人每个批次只结算一次。
(2)承包商未按照以下时间上报结算资料的(以竣工验收时间开始计算),每超1日,扣减结算3‰。
投资(费用)2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15日;投资(费用)200(含)~500万元(不含)项目20日;投资(费用)500(含)~3000万元(不含)项目30日;投资(费用)3000万元(含)项目提出结算计划,运维保障中心确认。(3)承包商上报结算资料如有遗漏、缺项,只能进行一次整改,并应在以下时间内整改完毕,未整改完成的,每超1日,扣减结算3‰。
投资(费用)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项目5日;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项目10日内;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项目15日内;3000万元以上项目20日内。
(4)承包商已上报的结算变更、签证不允许再追加和修改内容,若发现变更、签证内容虚假,按照虚假工作量计费双倍扣款。
(5)承包商应保证结算的准确性。结算超过上报结算±5%的,每超±1%,建设单位应扣减承包商结算金额的1%。该项措施不允许承包商为避免扣减,反复调整上报结算价。
2.10作业坑分类:作业坑分为“普通检测坑”“普通深基检测坑”“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
2.10.1“普通检测坑”:
划分原则:挖掘深度小于等于6米,岩土体形成的坑壁稳定性好,用正常放坡开挖方式就能够完成的技术简单、安全风险较低的检测坑为“普通检测坑”。
2.10.2“普通深基检测坑”:
划分原则:挖掘深度大于6米,作业面不受限,岩土体形成的坑壁稳定性好,用放坡开挖方式就能够完成的技术简单、安全风险一般的检测坑为“普通深基检测坑”。
2.10.3“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
划分原则:位于水网地段(不包括水田段)、三穿段、地灾隐患点、特殊地质段等作业面受限,用常规、正常放坡开挖方式无法完成,需采用特殊技术措施才能完成的技术复杂、工程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或者需要拆除并恢复档土墙、截水墙等建构筑物的检测坑判定为“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
水网、三穿地段、特殊地质以及挖深超过6m的普通深基检测坑和特殊检测坑(专项检测坑)需编制专项方案。
2.11工程计量
2.1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油计〔2017〕10号)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11.2工程计量按月计量,在合同中约定。
2.1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11.4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2.11.5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11.6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11.7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当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2.11.8当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应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2.11.9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双方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2.11.10工程量确认
2.11.10.1由于环焊缝开挖复检是在运行管道上施工,较常规工程增加的管理措施较多,合同外增加工程量,承包商应如实做好增加工作量确认单,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确认后,所属各单位在结算中予以认可。
2.11.10.2所属各单位应对环焊缝开挖复检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签字权限进行规定并书面授权。
2.11.10.3验证和修复坑开挖回填现场工程量确认
(1)涉及征地、青苗赔偿等赔偿事宜的,相关谈判过程应有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参加和确认。相关协议需受赔方、施工、监理、业主现场代表四方共同签字。
(2)现场回填过程中有隐蔽工程的需要监理组织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现场开挖需留存原始地貌、验收过程、地貌恢复照片,照片中应有丈量数据且能真实反映现场开挖基坑大小、土石方量等。所有照片按照要求制作成工程相册。
2.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工程环焊缝治理项目计价依据(试行)》、集团公司《在役管道环焊缝质量风险排查治理指南》(2022版)、《云南公司管道在役管道环焊缝质量风险排查治理管理手册》(2025版)、国家管网其他计价依据、中国石油相关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地方计价依据顺序执行。
2.13 工程质量:遵循国家、行业、国家管网集团云南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满足具体项目设计方案要求。
2.1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暂定合同金额=预估单价*中标人分配数量,其中:预估单价=预估总金额/预估总数量=8490/1326=6.40万元、中标人分配数量为按分配原则计算出的所承担焊口开挖验证数量和缺陷开挖验证数量之和。最终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2.15分配委托原则(环焊缝和管道本体缺陷开挖验证为同步分配):
(1)环焊缝各批次排查任务下达后,中标人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土石方)按评标综合得分加权分配法,即第N个中标人承担的焊口开挖验证数量=年度下达焊口总量*(该标段中标人综合得分/(所有中标人综合得分的平均值*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若涉及地质灾害风险的开挖作业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或防治)工程资质的中标人实施;同时招标人可根据(包含不限于)焊口分布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度要求、工作质量、施工结算、施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服务评价,视现场排查情况进行数量调整,招标人不做承诺。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期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2)缺陷开挖验证各批次排查任务下达后,中标人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土石方)按评标综合得分加权分配法,即第N个中标人承担的缺陷开挖验证数量=年度计划缺陷开挖验证总量*(该标段中标人综合得分/(所有中标人综合得分的平均值*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若涉及地质灾害风险的开挖作业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或防治)工程资质的中标人实施;同时招标人可根据(包含不限于)焊口分布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度要求、工作质量、施工结算、施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服务评价,视现场排查情况进行数量调整,招标人不做承诺。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期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招标人在合规管理工作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包含不限于)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度要求、工作质量、施工结算、施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服务评价,视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中标份额调整,且不保证最终服务金额与中标份额一致。
2.16使用原则:单项工程含税施工合同金额<400万元项目。框架协议签订后,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招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成交顺序,在供应链系统下达框架委托,框架委托应列明委托事项及执行标准、结算标准及要求(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具体由业务需求部门根据项目属性及实际情况在委托单中明确),委托单审批完成即可组织项目实施,不再签订项下合同。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具有有效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须具有以下任一项有效资质:
a.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c.地质灾害治理(或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d.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具体指以下情形之一:
a.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油气管道工程;
b.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环焊缝开挖验证工程;
c.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管道中大型水毁地灾防治工程;
d.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
e.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中的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工程。
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其中投标人应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2 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5名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3专职安全员:至少配备5名专职安全员,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4现场负责人:至少配备5名现场负责人,每名现场负责人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包含且不限于姓名、职务、项目概况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或由业主(或监理)签字盖章的项目过程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作为业绩证明文件。类似项目具体指以下情形之一:
a.合同价400万及以上油气管道工程
b.合同价200万及以上环焊缝开挖验证工程
c.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管道中大型水毁地灾防治工程
d.合同价40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
e.合同价40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中的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工程
2.5电工:至少2名,须持有电工证。
2.6投标人中标后须成立专业项目部执行本项目,项目人员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办公,人员配备需满足至少5个机组同时施工要求。因此项目部至少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5名、现场负责人5名、安全员5名、电工2名、资料员2名、造价员1名及其他必要职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范围;项目部人员应均为持有投标人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同时要求人员结构合理,50岁以下占比不少于80%,严禁大于55岁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及施工。(需提供项目部人员组成表、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如社保证明文件未显示由投标单位投保,需补充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如特殊情况项目经理请假或更换,需作业区主要负责人审查后报云南公司分管环焊缝业务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环焊缝隐患排查工作组备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请假或更换需取得作业区主要负责人书面同意,交环焊缝隐患排查工作组备案;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必须全程在场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作业区请销假制度。(提供承诺)
*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5.承诺要求
5.1投标人应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以及因其他分包及用工情况产生施工合同诉讼或劳动纠纷,并被法院判为败诉。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5.2投标人应承诺以下事项:
(1)现场需要时根据业主要求增加专业人员。增加人员后人员结构合理(包括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50岁以下占比不少于80%,严禁有影响现场工作的疾病及大于55岁人员参与现场施工及管理。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焊缝管理手册及云南公司相关的各类管理规范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处罚。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承诺函内容应包括:承诺若中标,将全程负责本项目,不兼任其他项目,且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现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直接终止合同,项目经理报国家管网集团纳入失信人名单。
(4)严格按照《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协议》执行及处罚。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6.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
6.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6.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移除黑名单的除外。(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6.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承诺、查询截图)
6.6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或被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6.8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提供承诺)
6.9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6.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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