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度放射性同位素辐射计量监测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度放射性同位素辐射计量监测),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批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自愿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6.2规定。今年我公司将要对现用的放射性料位计(密度计)共101枚环境辐射剂量进行外委监测。收费标准按黑价联【2014】第14号文件执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费用已落实,为自愿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厂区内。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完成监测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完成结算监测费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项目估算金额(最高限价):12.12万元(含税。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原税率不含税价格调整新税率的含税价格)。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孔令刚 联系方式:0459-6764197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101枚放射源的放射性同位素辐射环境监测。
2.3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 服务标准:详细掌握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文件,现场认真、规范监测数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如实、专业的编写密封源仪表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报告。中标人须保证技术支撑团队里具备1名核技术利用或者放射卫生或者环保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
2.3.2 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2.1现场监测方式方法符合国家辐射剂量技术检测规范。
2.3.2.2监测报告规范、详实、评价结论准确。
2.3.2.3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条件允许后立即开始执行。(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罚则。)
2.4 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含密封源仪表以及辐射环境监测的所有要求及规范。
2.4.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查看监测技术工作、报告及辐射环境评价结论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4.3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在大庆石化公司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所在地检测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带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同时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价扫描件以及批准该公司的含辐射相关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附件的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3.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文件。
3.4 投标人至少须具备1名核技术利用或者放射卫生或者环保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提供其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
3.5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承担石油石化企业辐射环境监测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和对应的监测报告。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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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