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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27#、503#罐)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27#、503#罐)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27#、503#罐) 己审批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及建南铂料罐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27#、503#罐)》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发包模式采用PC模式,招标控制价:估算价:85万元(含税)

2.3计划工期

2025年6月30日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是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如下:

1)  27号罐改造为全接液浮船内浮顶储罐,安装液位计导波管、罐顶环向通气孔、带芯人孔及平台、储罐液位仪表设施改造等。

2)503号罐储罐罐体改造增加氮封及配套工艺管道系统,拆除原有浮船,改造为全接液浮船内浮顶加氮气密封储罐,安装储罐液下取样器,调节阀、呼吸阀、储罐液位仪表设施改造等。

3)项目自控设施运行状态信号、联锁启停信号依托现有设施进行自控系统改造。

4)依托现有设施进行供电、接地、电信改造。

5)27#、503#罐清洗置换隔离工作内容,达到动火施工条件。

如本项目涉及储罐清洗置换隔离、工艺管线处理打拆盲板、小接管、定力矩施工作业,

也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最终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显示状态正常),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高于此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承揽过类似项目三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

3、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方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项目安装总承包管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需提供业绩证明),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要求:投标方成员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关键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进行更换,如更换人员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施工总承包单位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50:1;焊接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25:1;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足比例要求的不少于1人。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4.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三年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8.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5)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双证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针对(3)、(4)、(5)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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