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出口烷基苯仓储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FW-DY-2025-113
抚顺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出口烷基苯仓储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营销调运中心进出口业务部负责抚顺石化洗化厂生产的工业直链烷基苯出口销售工作,年均大连港出口仓储转运量约为40000吨。大连港作为东北地区主要的国际贸易港口,具有丰富的集装箱国际航线和铁海联运的服务能力,是我公司出口业务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招标范围为:2026年至2027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出口烷基苯仓储,年均仓储量约为40000吨,包括产品仓储、火车到港卸车入罐、装箱、装散船服务等。
2.2 服务地点:大连。
2.3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应具备丰富的出口集装箱国际航线要求和铁海联运的服务能力,具有专门从事散装液体化学品的储存和转运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仓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在仓储过程中损耗不超过货物总重3‰、水分、色度不超标,不得无故延误装卸火车槽车、运输船只。如果服务地点是在大连以外地区,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转运至大连港的一切费用。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FW-DY-2025-113的招标文件。
2.6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计总价。本服务总价款为暂定价,按实际转运数量结算。
2.7最高投标限价:714万元。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3.2、资格要求: 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3.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6、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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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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