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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第三次)

2024-2026年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第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221-FW147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6年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第三次) 已由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6年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第三次)

2.2 项目概况:

2.2.1 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技术要求,为川西钻探公司承钻的钻井及试油钻井队提供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预计工作量为:6 5/8″钻杆检测技术服务3000根,5 7/8″钻杆检测技术服务4042根,5 1/2″钻杆检测技术服务22412根,5″钻杆检测技术服务3455根,4″钻杆检测技术服务5265根,3 1/2″~11″钻铤395根。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为准,预估金额:440万元(含6%可抵扣增值税)。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3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技术要求,为川西钻探公司承钻的钻井及试油钻井队提供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

(2)钻具钻台面检测设备、工具及人员的组织及运输;

(3)现场指导和其他工作,包括现场指导及问题处理、与招标人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等。

(4)钻具钻台面检测的管理,包括检测资料的收集、建立台账、统计及人员现场管理,同时确认检测情况及签字等。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

2.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6%可抵扣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人员服务费及其他杂费。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项目

名称

规格

检测内容

单位

控制价(含6%税)(元/根)

备注

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

钻杆(含加重钻杆)

4″

接头、螺纹探伤及检验(公、母扣)

40.33

 

本体过渡带探伤及检验

24.20

本体探伤及检验

35.67

5″

接头、螺纹探伤及检验(公、母扣)

40.33

 

本体过渡带探伤及检验

24.20

本体探伤及检验

35.67

5 1/2″

接头、螺纹探伤及检验(公、母扣)

40.33

 

本体过渡带探伤及检验

24.20

本体探伤及检验

35.67

5 7/8″

接头、螺纹探伤及检验(公、母扣)

40.33

 

本体过渡带探伤及检验

24.20

本体探伤及检验

35.67

6 5/8″

接头、螺纹探伤及检验(公、母扣)

40.33

 

本体过渡带探伤及检验

24.20

本体探伤及检验

166.60

钻铤

3 1/2″~11″

螺纹探伤及检验      (公、母扣)

40.45

 

运输费

/

元/公里

2.18

往返

待令费

/

元/天*人

180.03

单次等停时间超过1天(24h)收取待令费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只需明确在最高限价基础上的整体下浮的百分点数,最多可以保留两位小数,如下浮1.2 %、2.22%、3%......。下浮后的各项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人员服务费及其他杂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 服务地点:川西钻探公司承钻的钻井及试油作业现场。

2.7 服务方式: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检测设备、工具及人员,在招标人各相关钻井现场开展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出具检测报告,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完成“钻具钻台面检测工作量签认表”。

2.8服务标准:投标人提供与钻具钻台面检测相符合的专用检测设备、工具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按招标人要求实施服务。

2.9 税率为6%增值税,结算时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国家规定执行最新税率。

2.10定标原则: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有效投标人数为N:

当N≥4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中标候选人;当N=3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中标候选人;当N<3人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招标结果履行审批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财务及资金状况,2023年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完整的三表一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揽的钻具钻台面(或井口)检测技术服务业绩证明至少1份,需提供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官网查询验真截图,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3.人员要求

3.1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人数要求,项目经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场技术服务人员1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均须具有有效的无损检测证书(超声波检测证书、漏磁检测证书两种任意一种),其中持有每种证书的人数至少2名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学历证明、证书及网页截图扫描件。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服务前,现场服务人员具备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硫化氢证和HSE证。

3.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投入人员办理的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及工伤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

*4.检测设备及工具要求

投标人具有与钻具钻台面检测相符合的自购的井口专用检测设备和工具,至少具备专用检测的漏磁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各2台。需提供检测设备及工具的采购合同文本,相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官网查询验真截图,包含设备及铭牌照片、设备出厂编号,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同时具备服务2口井钻具钻台面检测技术的能力。

*6.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凡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或川西钻探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或停止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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