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区地热能热电联供综合利用关键装备研发及应用 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物资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油区地热能热电联供综合利用关键装备研发及应用 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物资服务 招标编号:CPECCNC-FW-2025-1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区地热能热电联供综合利用关键装备研发及应用 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物资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物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按委托完成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物资服务相关所有内容,包括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验测试、运输等其他装置制造、运行相关所有工作。
服务商应当按照下列内容要求提供对应物资采购及相关服务: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制造内容包括课题相关的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材料采购;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加工制造;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检验测试;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运输等机组集成制造、运行相关所有内容。
2)物资名称及规格、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及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结束服务,质保期为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并调试试运行合格后24个月。
其中装置交付时间截止至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5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
(1)卖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响应供应商应为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的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2业绩要求
卖方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中国境内油气田地热集装式供热站一体化装置集成设备业绩或油气田撬装水处理设备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
3.3其他
(1)物资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物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物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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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