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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理、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理、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5-FW09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理、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第四采油厂油气田开发方案,2025年新建项目(井场、站所、管线、道路等)开工前须提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后同步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和施工监理,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表,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水土保持监理,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最后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取得地方监督管理部门的报备回执。现需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第四采油厂2025年油气田区域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理、监测设施验收报告;负责协调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水保方案报告书合格的批复文件,协助完成产能建设项目的其它水土保持工作。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理、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243.6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共划分3个标段,需要3名中标人,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ZY25-XA605-FW091-1):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负责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监测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费用为1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第二标段(ZY25-XA605-FW091-2):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负责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项目,费用为2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第三标段(ZY25-XA605-FW091-3):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负责第四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费用为3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所辖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第一、三标段: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0)第一标段入围服务商。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0)第二标段入围服务商。

3.3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服务人员2名),拟派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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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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