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6-2028年财务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6-2028年财务检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1202-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合规运营,现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财务检查业务服务进行招标。预估金额900万元,选择4家中标人。
2、服务标准:
(一)中标人应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通行惯例,为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服务。
(二)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
(三)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束的单位出具财务检查底稿并确认,检查完成后2日内出具被检查单位财务检查报告,并上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财务部。
(四)中标人在财务检查全部结束后5日内出具所有被检查单位整体报告并报送渤海钻探工程公司财务部。
(五)为招标人免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资金、税务、资产等业务。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任丘市、河间市、廊坊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新疆库尔勒市,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等。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要求。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人要求。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至少可为本项目派驻部门经理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且从事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项目经理或高级经理1人(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项目助理10人。项目经理或高级经理、项目助理至少5人为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台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参保单位属于投标人下属单位或分所的视同一致,否则无效)、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还应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对在评标过程中已获加分的人员必须优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派驻我单位,同时承诺项目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需要调整时,调整人员的资历能力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对应岗位人员资历能力,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履行变更调整。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盖章)。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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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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