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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津城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津城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CZ11-FW3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津城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津城项目部服务车辆租赁项目,本招标项目为津城项目部提供经营用车服务,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津城项目经营用车服务。

2.2.1招标内容:

序号

参考车型

参考指导价

(万元)

车辆状态

使用期限

暂估需求数量(台)

备注

1

红旗H5-PHEV

(2025款170超混版)

19.98

全新

3年

3

津牌

2

红旗HQ9-PHEV

(2024款2.0T四驱商务混动版)

35.88

全新

3年

2

京牌

3

岚图梦想家

(2026款EV鲲鹏Max纯电)

35.99

全新

3年

2

津牌

4

大众帕萨特

(2025款430PHEV 混动商务版)

21.75

全新

3年

1

津牌

5

哈佛大狗

(2026款Hi4 150km潮电版)

18.38

全新

3年

1

津牌

6

别克GL8

(2025款 陆尚 先享版 7座)

24.99

全新

3年

2

京牌

注:1.租赁车型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上述车型作为报价参考,若车型调整则以参考指导价作为车型选定标准(即同价位车型)。

2.租赁车辆的需求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租赁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地点:用车单位所在地为天津市和平区,用车范围为中国境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注:如招标人不再承揽此次招标内的车辆服务业务或发生需求调整情况,招标人有权即时终止该项目对应的车辆服务工作或减少用车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可出具符合从事此项业务的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车辆要求(投标人须承诺):

(1)提供的租赁车辆须有合法的手续,且均为中标后购置的全新车,须承诺为投标人自有资产并提供车辆指标证明(限制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有),车辆投用前无未处理的违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行驶证、发票、车辆登记证)。

(2)包含其他临时租赁车辆,临时租赁车辆包含但不限于小型、中型、大型客车,货车及厢式货车等车辆,招标人应具有提供上述车辆能力,费用在服务合同中按单次结算。

(3)所有车辆需经招标人组织专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车辆服务相关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未存在资不抵债情形的。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成立不足1年尚未开展审计工作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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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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