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萨中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杆塔基础、撬装升压变基础、变电所基础土建分包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GK5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萨中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杆塔基础、撬装升压变基础、变电所基础土建分包2)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油田投资,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2.2项目概况:新建35kV单塔单回线路约43.3千米,高压线路杆塔基础91基,送电线路电缆分支箱基础117座,撬装升压变基础5座,35KV开关站基础及围墙2座,接入110kV变电站改造,登峰一次变电站、铁人一次变电站变电所改造混凝土垫层、造断路器支架及基础、隔离开关支架及基础、避雷器支架及基础、电压互感器支架及基础、电缆支架及基础,端子箱基础、SVG基础、消弧线圈基础,保护屏基础,35KV集电线路道路(包含施工临时道路),35KV输电线路道路(包含施工临时道路)等土建工程及附属部分相关配套工程。
2.3计划工期:2026年01月09日-2026年06月30日(173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大庆油田萨中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杆塔基础、撬装升压变基础、变电所基础土建分包2);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投资:人民币1199万元(含税);招标金额:人民币1199万元(含税);
2.7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3.6 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3.3.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被纳入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4.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执业规模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
3.5.1.1中标后,以投标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管理机构,报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行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报备表》(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3.5.1.2、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
3.5.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6.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6.3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7 QHSE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大庆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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