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八区530井区克下组油藏CCUS-EOR开发方案(地面工程)油区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八区530井区克下组油藏CCUS-EOR开发方案(地面工程)油区PC总承包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油气新能源【2024】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省、直辖市) 克拉玛依 市、 白碱滩 区(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井数104口,采油井场81口(其中4口水平井第4年转注气井),注气井场23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口采油单井管线、注气单井管线、集输管线、采油井保温盒、采油井电加热器、采油井缓蚀剂注入撬、放气设施等,以及电气、仪表、通讯设施。
2.3计划工期
施工期限:300个日历天内(不含冬季停工冬休)具备投产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物资采购、施工、标识牌及目视化、压力管线监督检验、撬装化装置和设备设施复装、配合试运行(应急工具、生产物料、办公家具)、配合竣工验收(招标方资料归档,招标方配合收集)等,具体要求如下:
2.5.1物资采购:采购包括且不限于构成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监造、检验、试验、调试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的采购。本标段采油井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载荷仪、RTU控制系统、加药撬、单井集输注入管线等所有物资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采购的物资(含物资组成件)应严格执行中石油集团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属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必须执行中石油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
2.5.2施工及施工组织: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敷设、工艺及设备、仪表、RTU系统、工程目视化、各类障碍物穿跨越施工及手续办理、现场临设(含招标人所需现场临设)、五通一平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征地、复垦等相关评估报告及手续办理等由招标人负责办理,如实施中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办理,从暂列金中据实列支。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招标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投标人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基础等超挖、临时施工便道,搭建操作平台等,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基础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
2.5.3验收、试验、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投产前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所承包工程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互感器、温度变送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配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2.5.4试运行:负责完成本标段投产、试运行、消缺、72小时投产考核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压力管道等特殊设备安全管理备案登记。在开始试运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操作和维修手册并负责及时更新,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招标人能够对工程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以及实现招标人要求。同时,手册还应包含招标人未来可能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
2.5.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2.5.6培训:在施工完成及项目投运前,对招标人进行设备设施使用操作、运行维护等系统性培训,使其具备独自运行的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主要设备性能、技术原理和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的技术,实际操作练习。投标人应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2.5.7工作量明细:
2.5.7.1井场:井数104口,采油井场81口(其中4口水平井第4年转注气井),注气井场23口,进行井口安装连头,安装保温盒、电加热器、缓蚀剂注入撬、放气设施等,满足现场生产使用要求;
2.5.7.2线路工程:包含采油单井管线、注气单井管线、采油干线、注气干线,管线距离计量配注站、接转注入站1米;
2.5.7.3 配套电气、仪表、网络通讯等;
3.1.1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 级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有效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 许可参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 CCUS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工程 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4.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通过*(*)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4.1-3.4.4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3.4.5-3.4.6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 2022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CCUS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施工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 安全负责人要求
3.7.1 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9.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2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1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2其他要求
3.1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12.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必须配置电气、仪表、工艺(设备)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文件)。
3.12.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可更换,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更换须书面报招标人同意。
3.12.4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2.5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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