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等3个项目电力工程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GC08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随着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气田的持续开发,生产井面临见水提前、水侵加剧的难题,影响气田稳产、增产及可持续发展,克拉油气开发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本项目作为配套设施,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电力供应和保障。
2.2招标范围:
2.2.1.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地面工程-亚格1井回注工程电力线路工程:亚格1注水井场进行10kV电力线路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10kV架空线路 V10-1:3×JL/G1A-150/25 11.34km;原拆原建10kV架空线路(注水丁线支线):3×JL/G1A-150/25 8.5km;新建10kV架空线路V10-2:3×JL/G1A-70/10 0.29km;克拉2-35kV注水变电站新建1面10kV出线柜,新建变压器1座等。
2.2.2.克深气田100亿方稳产优化地面工程-克深2-1-12井场改造电力工程:克深2-1-12井改造变压器1座。
2.2.3.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提高采收率重大开发试验地面工程-克深806井电力工程:克深806井增压站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
2.2.4.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甲供材料、无损检测、监理部分工作量。本次招标范围包含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及其它电气高压部分的工作量(以变压器或变电站低压接线柱为界,往井场配电间部分(即400V及以下的工程内容)不属于本项目)。
2.3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
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5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或者现场查询)。
3.2.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机电安装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①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③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
④项目经理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承建过油气电力施工业务相关项目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自证所提供业绩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②提供至少与业绩合同对应的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或竣工/交工验收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提供的业绩判定为无效业绩。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3.10.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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