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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胡尖山油区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胡尖山油区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5-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胡尖山油区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第二标段: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第三标段: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共46个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7.2MW,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不含数字化部分)。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文件号:DL5-00000000,项目号:CPECCQH-S24359DD)。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共365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3年胡尖山油区北部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程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共16个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2.41074MW,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不含数字化部分)。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号:DL5-00000000,项目号:CPECCQH-S24359DD。

279.3995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3年胡尖山油区中部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程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共14个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2.40012MW,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不含数字化部分)。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号:DL5-00000000,项目号:CPECCQH-S24359DD。

276.9736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三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3年胡尖山油区南部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主要工程量:利用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共16个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2.38950MW,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不含数字化部分)。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号:DL5-00000000,项目号:CPECCQH-S24359DD。

276.4144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 级或  级以上、承试类  级或  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工程质量事故。

3.11.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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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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