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线路土石方及附属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GJ-2025GC-ZB079
1、招标条件
本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线路土石方及附属工程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位于吉林省前郭县、长岭县。沿线设置站场1座,阀室3座。线路全长103.17km,管径D1422mm,设计压力10MPa,材质L555M(X80M)。主要工程量为:定向钻穿越望海排洪沟1800m/2处;顶管穿越河流、沟渠400m/2处;开挖穿越小河、沟渠8946m/158处;顶管穿越铁路管道安装240m/2处;顶管穿越高速公路360m/3处,穿越国、省道及一、二级公路240m/3处,穿越三、四级公路248m/4处;开挖加盖板穿越公路1946m/148处,开挖加盖板涵穿越公路535m/34处。业主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管沟土石方挖填(含挖、填、筛分、弃渣、外运、外购土装填、降排水措施等)、地貌恢复;非单出图小型穿越:开挖穿越小河、冲沟、沟渠、水塘,开挖穿越土路、水泥路;开挖加盖板穿越公路、开挖加盖板涵穿越公路;三桩埋设及其它附属工程;水工保护工程;及为完成以上施工内容所采取的配套工作和全部措施(包括不限于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倒运、保管,编制现场资料、竣工资料、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及相应的配合工作等、安全、环保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线路土石方及附属工程第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AA067-1080m至AA081区间10.141km的管沟土石方挖填(含挖、填、筛分、弃渣、外运、外购土装填、降排水措施等)、地貌恢复;开挖穿越小河、冲沟、沟渠、水塘,开挖穿越土路、水泥路;开挖加盖板穿越公路、开挖加盖板涵穿越公路;三桩埋设及其它附属工程;水工保护工程及为完成以上施工内容所采取的配套工作和全部措施(包括不限于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倒运、保管,编制现场资料、竣工资料、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及相应的配合工作等、安全、环保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线路土石方及附属工程第2标段:包括但不限于AB041至AB064区间10.135km的管沟土石方挖填(含挖、填、筛分、弃渣、外运、外购土装填、降排水措施等)、地貌恢复;开挖穿越小河、冲沟、沟渠、水塘,开挖穿越土路、水泥路;开挖加盖板穿越公路、开挖加盖板涵穿越公路;三桩埋设及其它附属工程;水工保护工程及为完成以上施工内容所采取的配套工作和全部措施(包括不限于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倒运、保管,编制现场资料、竣工资料、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及相应的配合工作等、安全、环保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2.2 建设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岭县;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2.4 业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2.5 总承包商: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6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一标段457.8872万元,二标段499.13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4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或暂停使用的。
3.6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
3.7.1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7.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五年以来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7.3专业工程分包,国内投标人主要设备资源自有或长期租赁。主要施工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者长期租赁合同,其中长期租赁要求其租赁期能够覆盖招标项目要求工期。
3.7.4对拟投入的施工设备规格、数量规定:
3.7.4.1主要挖掘设备(含破碎锤)应满足现场需要,且应确保连续施工能力。
3.7.4.2 360以上挖掘机,根据现场需求进行调配,最低不得少于8台。
3.8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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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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