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6年度土地复垦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2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工程项目建设和修井等原因使原土地地类遭到破坏和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依据土地管理办法要求,临时用地结束后依据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
2.2 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2年以来的临时用地到期后需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并取得地方政府验收报告。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轮台县、尉犁县、库车市3个县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范围)。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包括:管理人员至少2人:项目负责人、安全人员各1人;现场施工人员(操作员)不少于7人:履带式挖掘机操作员、履带式推土机操作员、装载机操作员、压路机操作员、平地机操作员各1 人,自卸车驾驶员2 人。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身份证等信息);(2)管理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现场施工人员(操作员):对应的社保证明或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投标人具备履带式挖掘机、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至少各1台;自卸车至少2台。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数量、产权所属等),(2)提供设备铭牌、设备照片完整照片;(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土地复垦的项目业绩。说明:业绩以已签订的合同、批复文件数计算,一份合同或批复文件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的内容、时间等);(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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