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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先导试验项目及太阳-大寨区块产能建设开发调整项目地面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先导试验项目及太阳-大寨区块产能建设开发调整项目地面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1820/ZB-XNCQC-2025-0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先导试验项目及太阳-大寨区块产能建设开发调整项目地面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为保障《浙江油田昭通页岩气田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开发先导试验项目》与《浙江油田太阳气田太阳-大寨区块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专业监理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各类工程建设安全受控、工程质量达标,满足现场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服务能力的监理单位开展地面标准化建设监理服务工作。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中标人需根据项目涉及区域分别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及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 服务内容:

对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太阳-大寨区块阳102H31、H32、H35、H36、H37、H38、H39、H40、H42、H43等11座指定场站及相应21km管线的工程地面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收集、投产准备的全过程实施监理管理;具体实施内容根据招标人建设单位书面委托书执行。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招标人开工令/开工通知之日起6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有关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发布的标准化、信息化等相关规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有关建设方针和技术政策。本工程应当达到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要求的质量等级;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为准),若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未规定质量标准等级的,按合格等级执行。

2.6 监理工作职责

1)项目进度管理:按照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及审定的施工计划,监督工程对照计划节点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总体按计划实施。

2)项目质量管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安装工程优良率100%以上,焊接工程一次合格率98%以上,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装置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3)项目投资管理:投资不超过概算,具体执行委托人要求。

4)项目HSE管理:零污染、零伤害、零事故。

5)信息管理:向委托人反馈的信息及时、准确。

6)施工图设计管理:参与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7)物资采办管理:负责进场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8)工程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审查确认质量/HSE过程记录。

9)参与工程试运投产、工程结算和工程验收管理:负责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并做好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工程试运投产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试运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确认试运投产报告;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2.7 招标范围:紫金坝区块YS132井组、太阳-大寨区块阳102H31、H32、H35、H36、H37、H38、H39、H40、H42、H43等11座指定场站及相应21km管线的工程地面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收集、投产准备的全过程实施监理管理;具体实施内容根据招标人建设单位书面委托书执行。

2.8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和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应配置满足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成立项目部。具体要求如下:

3.5.1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油气田地面建设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或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等,下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从事油气田地面建设相关专业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

注:1)须提供由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由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确认真实性。

3)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函

3.5.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油气田地面建设相关专业8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

注:1)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已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须提供注册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函。

3.5.3 其他管理机构人员:至少配置5人,分别为HSE监理1人、专业监理3人、文控1人;拟投入人员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历。

1.HSE监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石油及其他行业工程建设安全工程师执业(或岗位)资格证书,具有从事相关专业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专业监理人员:至少需包括土建专业1人、工艺专业1人、电气仪表专业1人;所有专业监理人员均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石油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由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确认真实性。

2)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须提供中标后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的承诺函。

3.5.4 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HSE监理、专业监理等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提供具有网上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也视为有效)。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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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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