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人力资源需求情况,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北石”)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出“劳务派遣外包服务”的服务承包商,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整体部署和实际需要。
(二)项目单位: 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三)项目承办人:李明健;
(四)联系方式: 010-80165887。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北石提供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总金额预计2800万。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框架招标方式,选取1名中标服务承包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做工作量和合同额的承诺,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签发的《服务项目确认单》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对实际需要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二)服务期限:计划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三)服务地点:北京
(四)价格浮动: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如果本项目服务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双方根据本项目服务的市场实际价格或因招标人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方式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在不违背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协商变更当年或第二年的价格。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以及国家、集团公司各项相关现行有效的标准、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2021年至今与招标项目类似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及发票)
4.投标人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国央企可提供由上级单位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并提供近三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实行三证合一,只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附网页查询截屏。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无安全、质量事故承诺书,承诺格式自拟。
10.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重要)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