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本招标项目《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采购》已批准服务,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以下简称“规划总院”)承担着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优化简化、降本增效等工作。海外油气地面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政治经济环境等与国内差异较大,为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现组织开展海外油气地面工程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配合规划总院完成海外地面工程项目技术审查/咨询及相关项目前期编制等核心任务。
2.2招标范围
(1)配合规划总院完成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前期(规划、方案、可研、初设)等技术审查与咨询,并形成审查或咨询意见或评估报告,相关意见或报告需内容详实、全面、意见准确;
(2)指导并参与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问题诊断、技术路线确定、内部专项技术论证、质量把关以及成果预审等工作。
2.3服务内容
配合规划总院完成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前期等技术审查与咨询;指导并参与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等编制工作,包括开展现场调研与现场支持服务等工作。
2.4服务标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项目所在国家、属地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按规划总院要求完成技术支持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相关成果需确保技术先进性、实用性与经济性。
2.5服务地点:北京、海外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所在地及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 项目概算:最高投标限价:185万元(含税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承担过不少于3项油气田地面工程规划/可研/初设项目的相关审查或评估技术服务工作业绩(应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和合同金额)及签署页的复印件,提供的合同签约主体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3.4 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技术职称不低于高级工程师或对应职称,团队专业至少涵盖集输储运、油气加工、采出水处理及注水,以上专业人员需具备以10年及以上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编制、建设或审查经验。根据招标人工作要求每次项目审查、咨询与每项项目前期编制人数不少于2人。
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相关业绩证明与资质证明:
1)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应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皮、签署页的复印件);
2)团队人员个人简历表(简历表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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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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