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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车辆修理服务项目

2026年中油测井吉林分公司车辆修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WFZB-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吉林分公司车辆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修理修缮服务,车辆类型包含测井车、工程车、爆破器材运输车、生产指挥车等;车辆维修预算:年预计费用181万元(不含税)。

2.2项目实施地点:服务地点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施工区域;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12月31日;

2.4资金来源:成本计划;出资比例:100%;

2.5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段。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预计工作量,第一标段(吉林地区):年预计费用156万元。第二标段(川南地区):年预计费用:25万元,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2.6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进行招标。

2.7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8招标范围:2026年为吉林分公司车辆提供维修保养和现场救援服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项目为准,但最高不能超过项目计划总金额。

2.9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叁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伍仟元整。

2.10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 2名(注:不超过2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评标委员会进行竞争性判断,决定是否继续评标,招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以下次序优先推荐: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标段(吉林地区)选取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标段(川南地区)选取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工作量分配比例承担。

2.11履约保证金:收取按照中标金额的3%收取履约保证金。

2.12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2.12.1招标单位车辆遇到故障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需要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救援服务。第一标段(吉林地区)中标单位在松原市城区范围内不收取救援费,松原市城区范围外以中标单位住所地为起始点按实际发生距离收取救援费,往返里程2元/公里(不含税)含过路费,第二标段(川南地区)中标单位城区范围内不收取救援费,城区范围外以中标单位住所地为起始点按实际发生距离收取救援费,往返里程2元/公里(不含税)含过路费。

2.12.2中标单位必须做出以下书面承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修理过程中严格保证配件质量、维修质量、报表提交时间(每月20日)、车辆修理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承诺。如中标人不签署上述承诺,甲方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合同签订后,如中标人不按招标方案履行承诺的,出现在修理价格、配件质量、服务态度、维修时间等违反合同条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中标方责任。对于严重违约的中标人,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12.3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保留考察权利。

2.12.4招标人提供的配件价格表、工时定额没有覆盖的,根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在财务及信誉方面满足下列要求: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做出承诺)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1.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交通运管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

3.1.4、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准入)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3.2技术资格要求

3.2.1、近3年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内,具有维修类似测井车、工程车、爆破器材运输车、生产指挥车等车型的业绩1项,提供合同及发票;

3.2.2、人员要求:

一标段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提供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维修工(提供维修工证),各类工种至少1人,总人数不少于15人。所有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二标段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提供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维修工(提供维修工证),各类工种至少1人,总人数不少于5人。所有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2.3、 配备自有起重设备(至少5吨级)。(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及实物照片、实物铭牌照片)

3.2.4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号条款做出承诺。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3.4 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中油集团测井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活动中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中油集团测井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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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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