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哈得2026年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在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勘探开发区域遍及新疆阿克苏地区和巴州地区,矿权总面积达到1.7万平方千米。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主要是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查询、林地(草地)权属调查、评估,编制林地(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林地(草地)报批资料组卷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对外委托的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编制临时用地与建设用地占用林地、草地、湿地可行性报告(无法避让的说明材料及比选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政府批复文件。
2. 配合招标人进行用地项目监督检查(用地过程中确认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用地面积、范围,违法情况)。
3. 协助招标人用地项目疑似违法图斑分类、确认、处理。
4. 配合用地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单独选址项目、滚动开发项目现场地类确认、权属确认、矢量落图,各类保护地及红线等情况。
5. 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油田公司在南疆五地州相关县市。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该类人员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该类人员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林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人员岗位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证书扫描件和人员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为本项目对应人员连续交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经地方政府批准实施的)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行政许可决定汇总清单(至少包括行政许可决定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号及日期、地貌描述)。
(2)项目占用林地(草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扫描件。
3.4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GPS至少3台、外业调查车辆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1)GPS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或购买发票;(2)外业调查车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扫描件或租赁合同。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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