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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循环水罐橇采购项目(带量)

招标公告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循环水罐橇采购项目(带量)

项目编号:ZY25-XA309-WZ8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循环水罐橇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煤层气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煤层气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294(含13%税)。循环水罐橇用于气井排采,存储上游分离器来水,并为射流采气工艺提供稳定水源。循环水罐橇主要由水罐体、加药装置、控制系统及配套管线(含阀门、流量计、变送器、液位计等)、机泵、底座等组成,采用SPE-0000WS07-01技术规格书,需求数量为7套。

货物清单及最高限价

序号

物料组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小计

备注

1

22992201

循环水罐橇(四井式)

四井式,详见技术规格书SPE-0000WS07-01

1

44

44

 

2

22992201

循环水罐橇(三井式)

三井式、详见技术规格书SPE-0000WS07-01

5

44

220

 

3

22992201

循环水罐橇(二井式)

二井式、详见技术规格书SPE-0000WS07-01

1

30

30

 

合计:

7

/

294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到需求方订货单后60日内。

2.4技术标准及要求:体详见公告附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二级物资非标加工设备(22992201)的物料组准入,且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内准入状态为“正常”。未有二级物资非标加工设备(22992201)准入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补充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详见《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市场准入申请书》),若因准入申请书资料不齐导致准入审批被否决,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

3.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日前(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套类似本次标的物的供货业绩(附合同、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日前),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招标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或非招标选商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招标将被否决。

3.7技术协议及图纸要求:

A类物资:具有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要求文件的钻井、压裂、地面关键物资设备,技术协议及图纸确认时限不超30天,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包含:技术协议及图纸编制、审查、确认时间)。

B类物资:不具有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要求文件的钻井、压裂、地面非关键物资设备,技术协议及图纸确认时限不超10天,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包含:技术协议及图纸编制、审查、确认时间)。

(1)因供应商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限提供技术协议及图纸相关资料,超出确认时限,每超1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且不少于1000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逐日累计。

(2)因供应商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限提供技术协议及图纸相关资料,超出确认时限10天以上,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结果排名顺延确定新中标单位。

(3)非供应商问题,延误时间不计入确认时限。

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可在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查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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