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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建筑工程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10206FS097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是采油厂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是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员工工作生活的核心场所,随着采油厂经营运行的年限不断增加,各区域设施设备逐渐进入老化阶段,各类零星损坏问题日益凸显,采油厂需要不断提升各区域的安全水平、环境质量和生活保障能力,为此开展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建筑工程零星维修。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 油高预便字[2025]19号;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150 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包括生产、生活及办公区域的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等的日常零星维修与维护。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确定维修工作量,提供水电气等。
中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负责现场施工,包括零星材料提供。

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高升采油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处理后污水达到下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2.5.2技术质量要求

(1)承包商施工之前必须办理完成相关入场手续。

(2)中标人应具有专业维修保障队伍,为业主提供24小时服务。

(3)施工过程中设备摆放不得占压油气管线,需留出足够的安全逃生通道。

(4)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和配件无假冒伪劣产品,满足质量要求。

(5)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擅自进行动火。

(6)使用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2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安全B证;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3)安全管理人员: 具备建设部门颁发安全C证;

(4)质量管理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行业企业发放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从业证书。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2拟投入队伍要求

主要施工人员构成:1.专业维修人员持有焊工证2人;2.专业维修人员持有电工证2人;3.专业维修人员持有司索证1人。

所有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证件扫描件。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1)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4T及以上随车吊或汽车吊1台,电焊机2台,1.5T及以上轻型普通货车2台;(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相同或类似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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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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