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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

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07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预计工作量为松辽地区完成各类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160口,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招标范围:(1)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预计工作量160口,暂估金额6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投标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主体及附属设备及所有岗位操作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一切运行成本费用。具体施工井数依据现场井况、现场组织等实际情况为准,相应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后,甲方下达施工任务约定时间完成。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在项目公示期至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组织对入围候选人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核查。现场核实其人员证件、保险,作业设备、配套设备、井控设备及施工业绩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不相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3)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办理本项目大庆钻探市场准入备案并签订合同。(4)本项目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跨年井施工,则延长至跨年井交井之日止;(项目延期:如项目金额未用完,项目确实需要延期的,经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市场与生产协调部审批通过后,可以延期不超过6个月)。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吉林等地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井筒环境改造生产辅助作业。

2.7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分两阶段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分次交代理费后领取。本项目第一阶段按3000万元签订合同,第二阶段视实际履行情况分配,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竞争性判定后确定是否继续评标。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人时,中标人3人,根据排名第一名分配第一阶段工作量1200万元,第二名1000万元,第三名800万元,剩余3000万元由招标人依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分配,招标中心依招标人确定工作量收代理费并发通知书;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3人时,中标人2人,根据排名第一名分配第一阶段工作量的1700万元,第二名分配工作量的1300万元,后续流程同上;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2人时,中标人1人,由第一名中标人承揽第一阶段3000万元工作量,剩余3000万元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上述工作量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如有中标人主动放弃和无法施工的,提供书面说明备案后,其工作量按照授标原则进行分配,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修井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原件影印件,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修井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

3.5施工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大修施工业绩不少于20口井。提供材料:提供对应合同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承诺:1.投标人需承诺具备服务组织和服务管理能力;2.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配套设施;3.如中标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承诺的施工能力或不按照招标人指令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经济、社会影响等)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赔偿,5.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9.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大的社会治安事件;11.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招标人有权将部分工程款直接发放给农名工,并对投标人做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12.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办法、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按照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13.投标人需承诺具备服务组织和服务管理能力;14.承诺能够提供三年资金垫付能力;并在此期间不因资金问题与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产生法律纠纷,如违反承诺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5.投标人承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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