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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甲苯)FW078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甲苯)FW078

招标编号:ZY25-XJW13-FW078-00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独山子石化公司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甲苯产品公路运输配送服务。

2.2计划资金:¥210万元,(þ含税 9%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独山子石化至奎屯。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5 招标范围: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将货物从独山子装车点按规定流向运输至指定地点,与收货人完成货物交接。

本项目货物配送量预估为6万吨(具体以实际发运量为准),配送货物品种为甲苯危险化学品,按起运地、目的地,划分为1个路线。

  最高限价:

投标人按照运输路线,并对每个流向根据实际市场行情报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总价)=(A*60000)。

序号

起运地

目的地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运量(吨)

1

独山子石化

奎屯

A

35

60000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承运单位须取得有资质安全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安全评估报告》(提供评估人签字的评估结论页及评估单位资质扫描件),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3年至少1次安全评估的要求。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期间有类似本项目的运输服务业绩(附对应年份的业绩合同、对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发票查询截图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4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6台自有六轴车辆(包括牵引车及罐式半挂车,分别不少于6辆)。牵引车排放标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附环保清单),车辆需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号),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清晰体现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罐车不含)、年检合格页)、罐体检验合格证书或者检测报告(适装介质含甲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道路运输证纸版扫描件或电子截图。自有车辆认定标准: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

提供至少拟服务本项目的6名驾驶员和6名押运员;内容包含: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及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person)。

3.4.2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提供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5设备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3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4 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6.7其他情况: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

(1)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

3.8.2投标人承诺运输前需按禁毒办及独山子区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准入手续、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等,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3.9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二)1.投标人应编制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运营、安全设备设施情况(含管理信息化设施、安全设施等);运营、安全管理情况(含企业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客户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赔偿保证、其他管理等。  

2.投标人应具有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所有内容,并在投标函中做出说明。需关注的重要合同条款:

(1)如若中标,在接到运输任务24时内必须提供相应运输车辆,并有业务人员负责办理现场提货相关事宜;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缴纳。

(3) 投标人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车辆实时跟踪,且向项目单位提供数据接口。运输过程中,车辆跟踪信号不允许中断,确保每台车辆运行轨迹可查询跟踪;

(4)投标人应具备货物配送追踪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配送中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服务期限中各项保险在有效期范围内,包含:货物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货物责任保险不低于25万、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100万)

(5)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从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获取的相关证明,可为网上查询截图),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投标人需承诺具备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的相关条件。

注:上述(1)-(5)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未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

3.10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重新招标投标人不足时,直接开标,采用评审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服务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否决投标。

3.调价机制:招标人所服务的运输市场运价发生较大变化时,招标人可启动调价机制,具体由双方协商。

4.签订合同前,车辆使用单位需对中标服务商提供的车辆信息、人员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复核、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需签约前,中标服务商需办理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准入手续。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每年度开展运输服务商考评工作,考评结果计入下一期招标评审。

5.履约过程中,当中标服务商运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约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开展补充招标工作或在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商库中进行谈判、询比或竞价采购。

6.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未通过现场考察的。

(2)服务期间,依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承包商和服务商管理办法》,服务商考评为D级的。

(3)服务期间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或引起中央媒体、国家部委网站或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媒体平台登载或评论,或引起省部级、集团公司领导关注,或省级政府部门领导作出批示,或被甲方单位责令清退的。

(4)服务期间提供服务车辆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与投标服务车辆清单不符的;营运资质、准运许可过期或作废的;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

(5)服务期间经查实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单位发生行贿受贿事件的。

7.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纳入“三商”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1)投标时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的。

(2)投标时使用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的。

(3)服务期间发生油品偷盗等数质量问题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8. 因企业生产调整及产品销售流向存在不确定性,合同期内运输量存在比招标预计运输量低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和运输服务单位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运输总量动态调整与奖惩机制

为保障运输服务的稳定性与公平性,优化运力资源配置,本项目设立以下机制:

10.对于因违反本项目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而被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的承运单位,其被暂停或取消的运量额度予以剔除,不再恢复;在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重大任务等特殊时期,对于超额完成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其超额部分不计入其常规运量考核基数,在后续任务分配中不予扣减。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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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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