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3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国内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审计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外委社会中介机构对长庆油田分公司10个国内石油合作项目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审计。预计发生费用1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外委社会中介机构对长庆油田分公司10个国内石油合作项目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3名中标人,并按照下表排名第一的分配序号1工作量,排名第二的分配序号2工作量,排名第三的分配序号3工作量,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审计实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长川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五厂 | 4-5月 |
长宝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九厂 | ||
长实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长实 | ||
2 | 长海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五厂 | 4-5月 |
长印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三厂 | ||
长华二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三厂 | ||
3 | 坪北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一厂 | 4-5月 |
王台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三厂 | ||
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五厂 | ||
长中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审计 | 采油八厂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生产区域。
2.5 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人员要求:现场审计人员不少于5人,审计组须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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