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部硫磺装置烟气尾排达标治理项目洗涤吸收塔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311-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部硫磺装置烟气尾排达标治理项目洗涤吸收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炼油部硫磺装置烟气尾排达标治理项目,需采购洗涤吸收塔1台。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 洗涤吸收塔 |
φ1400*31970 S31603 详见《QD2408D4248-EQ-201-01-T-301-洗涤吸收塔图01》要求。 |
1台 |
4248-T-301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部三联合5万脱硫装置。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105万元(含税)。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一级物资准入产品分类编码(云梦泽平台物料分类码A290204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或云梦泽平台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台塔径Φ1400mm及以上,主体材质为S30408及以上的塔类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须体现塔径、材质等)。
(2)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至少一份与合同对应的加盖公章的最终用户应用证明(含投用日期、稳定运行1年等情况信息),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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