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屯减氧空气增能提产试验设备租赁LHZB-2025-ST965
| 项目名称: | 模范屯减氧空气增能提产试验设备租赁LHZB-2025-ST965 |
| 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LHZB-2025-ST965 1.公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模范屯减氧空气增能提产试验设备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油化技服计便[2025]82号 ,计划金额 85.5 万元(含税)。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单位: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 ; 2.1.1概况:大庆油田公司在模范屯地区开展致密油区块减氧空气吞吐增能提产试验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注入8口井,租赁注气设备两套,箱式变压器两套等设备。 2.1.2实施地点: 大庆地区 ; 2.2谈判范围 2.2.1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预计租赁237天,以实际使用天数为准); 2.2.2 验收方式: / ; 2.2.3质量保证期:/; 2.2.4质量标准: 合格 。 |
| 项目单位: | 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公用条款 3.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谈判;(须提供承诺) 3.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 3.1.4承包(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成交资格”;(须提供承诺) 3.1.5承包(服务)商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响应。(详见附件1) 3.2商务资格条件 3.2.1本次谈判要求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承包(服务)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2.3承包(服务)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包(服务)商须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技术资格条件 3.3.1施工设备参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螺杆压缩机排气量15-20m3/min之间,排气压力0.8-1.0MPa,功率100-110KW。氮气纯度≥95m%,氮气流量1000-1200Nm³/h,出口压力1.6-1.8MPa,增压机出口额定压力35MPa。要求提供的设备均为自有设备,设备产权清晰,提供设备原始发票或购买合同(如有改装,提供改装费用发票)。 3.3.2确保所提供设备和附属设施等状况良好,运行平稳,非承租方原因不得出现大修故障,否则由出租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3.3设备配套安全附件等仪器仪表配备齐全、显示准确、灵活好用,按期检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检定报告)。 3.3.4租赁设备中的特种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河油田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出租方中标后向招标单位提供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原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在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内,将购买谈判文件信息(开票信息和付款转账截图格式见谈判公告附件)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douyh@petrochina.com.cn。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资料包费收取方式为网上转账。 4.4项目负责人在确认上述资料无误及购买资料包费用到账后,邮箱发送谈判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女士 联系电话:0427-7817724 邮箱douyh@petrochina.com.cn。 4.5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4.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承包(服务)商异议或采购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承包(服务)商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a.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b.收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购买人必须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以下信息:1、承包(服务)商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都备注上以LHZB-2025-ST开头的谈判文件编号。(无需备注“谈判代理服务费”等汉字字样)。2、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不要缴纳谈判代理服务费。3、谈判代理服务费发票为数电票,交款后开具谈判代理服务费发票,如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未收到提醒,请自行到电子税务局下载发票。(销售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发票咨询电话:徐女士 0427-7818920。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00分;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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