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油田煤电联营一体化(一期)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分包招标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油田煤电联营一体化(一期)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分包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蒸汽管道工程属于燃煤电站项目的蒸汽外输部分,起点为电厂西侧围墙外2m,终点为克拉玛依石化炼厂内配汽点。其中主管D508×20mm约3.38Km,支管D426×17mm约0.14Km,D325×14mm约0.216km,材质均为15CrMoG锅炉用钢管,管道设计压力5MPa,设计温度为470℃;
招标范围:设备基础及管架基础(固定墩)1879.2m3钢管架(Q235b),261.5t,渗井60座,级配碎石2054.1m3,包工包料(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3 计划工期:暂定2026年4月1日开工,具体以业主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2026年6月9完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所分包内容资质要求一致。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24年度(如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名称的封面、工作范围或工作内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3.5.1 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涉及影响协议执行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4 2023年1月1日至今供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5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6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HSE负责人:根据现场从业人员的数量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 3年及以上工程 HSE 管理经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应至少配备1个土建机组,1个钢结构机组。
设备要求:工程指挥车1台(四驱越野),大巴车1台、吊车1台、挖掘机2台。
3.7 其他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供方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供方资格或禁止准入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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