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长庆项目部驻长庆油田公司产建工程监督(钻井、测井、地质、试油监督)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FW-0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2026年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庆项目部驻长庆油田公司产建产能部署计划,拟聘用钻井、测井、地质、试油工程监督和车辆保证现场施工需要,预计使用时间约为12个月,具体项目以实际实施为准。钻井、测井、地质、试油井工程监督加强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钻井、测井、地质、试油井施工安全;雇佣车辆保证满足甲方要求及监督人员工作需求。招标需求监督数量为投标单位必须满足的监督数量,最终聘任数量由项目需求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后确定。本项目属于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本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
2.1.1本项目预计金额:不含税1960.05万元。
2.1.2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1.3施工地点:长庆油田探区,工程监督项目所属区域。
2.1.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定商定价不定量,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商提供至少总计100名工程监督(钻井监督38人、测井监督10人、地质监督15人、试油监督37人)开展长庆油田产能建设的现场监督工作,工程监督加强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井筒及施工安全,具体配备的监督类别和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雇佣车辆保证能够满足监督人员工作需求,原则上服务商自行配置车辆数量至少满足2人一辆车的要求,至少提供50台。
2.2.2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一个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收取10万元。
2.3.2 履约保证金:无。
2.3.3服务费:无。
2.3.4其他:
本项目费用构成:包含住宿费、运输费、油料费、车辆保养费、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额保险、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
2.4资金来源:投资(成本)以实际下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提供其总公司或分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2专业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 准入
3.4.1具有井筒工程监督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只须提供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不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不具有井筒工程监督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必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委现场网络查询)
3.5.4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
3.5.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6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关键岗位培训并取得HSE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合格证。(承诺)
3.5.8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注:若无特殊说明,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