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5年厂界VOCs预警监测项目检维修技术服务》(一标段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F09-FW014-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由两个标段组成,分别是《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厂界VOCs预警监测项目检维修技术服务》及《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网格化及移动监控系统维护》,此两项目资质及业绩要求相同,但因费用来源不同,需分别办理合同。
标段一: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厂界VOCs预警监测项目检维修技术服务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厂界VOCs预警监控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全套设备包括VOCs边界站两座、VOCs预警激光雷达两台和VOCs预警管控平台一套。设备投用后在监控乌石化厂区及周边区域VOCs污染分布扩散情况及对周边环境影响、重点生产装置泄露排放红外热成像监控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企业在环境监测治理、解决污染纠纷及安全管理方面提供了数据支持和服务。此项目中的环境空气分析仪、VOCs监测分析仪、VOCs预警激光雷达属于精密分析仪器,为保障整体设备稳定运行,需专业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维护工作。至2025年12月10日将结束本周期维保。
2.2招标范围:标段一:《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厂界VOCs预警监测项目检维修技术服务》招标范围为:
对2套厂界VOCs边界站、2套VOCs预警激光雷达、1套VOCs预警监测管控平台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一 |
厂界VOCs边界站 |
2套 |
| 二 |
VOCs预警激光雷达 |
2套 |
| 三 |
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 |
1套 |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最终需办理两份合同。
2.4服务要求/标准: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2.6服务期限:
标段一: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
3.1.2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投标人须保证备件更换的时效性,系统故障时更换备件恢复系统运行不得超过8小时,所更换备件必须保证来源于原厂,故要求提供所运维设备生产厂家备件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份同类运维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6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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