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6年产建建设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委托办理2026年产建建设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项目,项目估算金额为60.0702万(含税)。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以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已批准生态保护红线的,在项目用地预审前,由项目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意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现需要编制《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产建建设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申请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范围包含:
(1)SN0078等18座井丛12公顷永久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
(2)SN0078等18个井丛30公顷临时用地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
(3)SN0078等20条管线临时用地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
2.3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暂定)。
2.4服务地点:苏南公司生产建设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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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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