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厂房及办公室项目施工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H07-WZ050]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厂房及办公室项目施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纳米园厂房及办公室项目施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租赁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纳米园2号厂房101、102室,主要施工工作为办公区装饰装修以及碳纤维生产线的封闭。
2.2招标范围:
主要对厂房内围挡钢结构材料、内墙涂料、照明、接地材料、给排水管道(含保温材料)、消防器材、暖通材料的采买,以及采买范围内的供货(详见清单)。
2.3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95 万元(指定地点综合到场价,含增值税、含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临港纳米园2#厂房。
2.6包装要求:按行业标准:根据标的物特征,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的包装要求
2.7质保期:1年。
2.7技术标准: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经营业绩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交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已经完成定商活动被纳入黑名单的,不予发放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被纳入黑名单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4其他:1)不接受联合体;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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