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重整催化剂用铂金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化工原材料成本性费用支出 ,出资比例为100%,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重整催化剂用铂金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项目背景概况: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检修期间连续重整装置补充重整催化剂用铂金,预计金额:700万元(含铂金及铂金代理手续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
2.2.1连续重整装置补充重整催化剂用铂金,详见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 物资名称 |
采购数量 |
| 铂金 |
7125克 |
2.2.2本次投标报价以“铂金代理手续费”百分比报价的方式做为评标价格。
具体约定:①铂金合同采购价格=基准价格×(1+铂金代理服务费);(铂金合同采购价格按实际结算金额开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②基准价格(含13%增值税)=铂金单价×采购数量(铂金单价以买方指定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收盘加权平均价为准,指定交易日以公函的形式进行确认);③铂金代理服务费=基准价格*铂金代理服务费率(铂金代理服务费包含增值税费、保管费、押运费、化验费等各种杂费)。
2.3交货地点:送货至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朴屯街鞍山路,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2.4购买地点:上海黄金交易所.
2.5付款方式:在收到约定收货人确认收货及验收合格证明,并在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2个月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100%货款。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自买方约定的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货至买方指定第三方的交货地点。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成员,且状态为正常。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物资分类码为准,分类码为:A05010303,状态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云梦泽内部门户的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3.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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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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