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塔木察格超短半径水平井侧钻压裂一体化增油服务招标公告(服务)
项目编号:2026FWGK014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6年蒙古国塔木察格油田计划实施8口超短半径水平井侧钻分段压裂一体化增油服务工程项目;工程费用在完成验收后支付30%,其余工程费用的支付同增油量挂钩。
2.2 招标范围:2026年蒙古国塔木察格油田计划实施8口超短半径水平井侧钻分段压裂一体化增油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7年4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蒙古国塔木察格油田。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5327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6年塔木察格超短半径水平井侧钻压裂一体化增油服务。
2.7 其他说明:(1)本项目为确定侧钻水平井钻井压裂一体化增油服务施工队伍及单价,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所需资金价格(包含各类税费)。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9年4月30日,2026年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2027年与2028年的工作量、最高限价不高于本年度,以塔木察格公司当年实际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及价格文件相关规定为准。中标通知书原则一年一发放,中标合同一年一签订,中标价格执行本项目的下浮比例。中标人授标工作量执行完毕后,招标人将对其当年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资质审查,根据评价考核审查结果,确定其是否继续执行以后侧钻水平井增油服务项目工作量,如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资质审查未通过或中标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以后侧钻水平井增油服务项目中标人资格。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井下作业或压裂或大修相关内容;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或者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截图。(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者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文件或者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截图);
3.4投标人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大修、压裂及小修企业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大修、压裂及小修企业及队伍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所属油田公司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相应承诺,如为承诺,开工前不能具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3.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合同签订后,接到塔木察格公司(业主)下达项目启动函40日之内,人员及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2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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