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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措施作业现场生产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措施作业现场生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气井老井措施作业现场生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1126-0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长庆沿线市场需要气井老井措施作业现场生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气水井维护作业、措施改造、封堵完井等。本项目预计工作量51口井,共1个标段,金额3000万元(不含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5家服务商。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招标人长庆沿线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井筒措施作业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石油及天然气开采辅助作业或井下作业或试气作业等相关业务,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4、具有提供气井老井措施作业现场生产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设备要求:

(1)主要作业设备(自有设备)

①井架至少1套:独立或修井机自背29m及以上且额定载荷≥80T检测等级为B级及以上;

②动力设备至少1台:能力为XT12/15及以上通井机或XJ350 及以上修井机;

③发电机组至少1台:功率≥30KW;

④游动滑车(大钩)至少1套:作业能力为80T及以上。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设备侧前方45°整体照片,井架、游动滑车、动力设备的铭牌照片,井架需提供年检在有效期内的具有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2)井控设备(自有设备)

①2FZ18-35液压双闸板防喷器至少1套: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②远控台液控箱至少1套:FK125-3及以上型号工作能力与2FZ18-35防喷器匹配;

③防喷井口至少1套:KFP65-35,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④油管旋塞阀至少2套:2 7/8 EU,承压能力为35MPa及以上。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

防喷器必须由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的厂家生产,且防喷器出厂年限在10年以内的须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年限在10年以上的须提供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西部井控设备检测中心等中石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2024年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所配备防喷器厂家取得的中石油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设备铭牌照片等出厂年限证明和相应的检测报告);

远控台液控箱出厂年限在12年以内的须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出具的试压报告,年限在12 年以上的须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R

油管旋塞阀必须由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防喷工具生产企业资质的厂家生产,有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投标人提供所配备油管旋塞阀厂家取得的中石油内防喷工具生产企业资质、设备本体编号照片和与设备编号对应的检测报告)。

防喷井口提供设备照片、铭牌照片、与设备编号对应的中石油认可的钻探单位井控车间/中心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安全防护设备(自有设备)

①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至少4台;

②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6具(配备至少1台打气泵)。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取得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检测证书中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打气泵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设备照片。

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1人 、现场生产负责人 1 人、 安全负责人 1 人、现场施工人员 10 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提供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现场施工人员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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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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