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
| 项目概况: | 1.5 采购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中石油管理制度,负责接受、贮存、运输及处置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 2.2 采购范围: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指标 处置方式 1 有机废液 D10-焚烧 2 废化学品容器瓶 D10-焚烧 3 废弃化学品 铂炭等 D10-焚烧 4 废抹布、手套、擦拭纸 D10-焚烧 5 清洗废水 D9-物理化学处理 6 电解水制氢废水 D9-物理化学处理 7 储能电池 D9-物理化学处理 |
| 项目单位: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须具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资质。 3.2 财务要求: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具有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类似技术服务业绩 2 项,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① 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在近三年内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④ 截至评审当日,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资格。 ⑤ 截至评审当日,服务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谈判文件报名时间: 2026年 1月 23 日 下午14:00:00至2026年 1 月 28 日下午 16:00:00; 4.2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同上 4.3 谈判时间: 2026 年 1月 29 日上午9:00; 4.4 谈判地点: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谈判前通过澄清形式告知腾讯会议信息 4.5 谈判文件发放方式:电子方式,谈判响应人确认参加该项目谈判后将谈判回复函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zxzbsbcq@163.com并电话告知(0316-2072576),谈判代理机构发送谈判文件至谈判响应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4.6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谈判截止之日前,将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zbzxzbsbcq@163.com)并电话联系(0316-2072576) 4.7 响应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套(谈判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版)。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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