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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26年通勤运输服务项目

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26年通勤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BF-2026-FW-0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26年通勤运输服务,已由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招标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通勤运输服务承运商和价格。

2.2 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通勤运输服务。

通勤运输明细:

序号

通勤线路

座位数要求

通勤车数量(台)

最高限价(元/月)

使用单位

备注

1

冯家屯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2

小石油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3

火炬大厦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4

鸿博景园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5

通谭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6

绿色家园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7

土城子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8

鹿场一炼油厂

65座

1

10341

9

炼油厂分析办公楼至装洗办公楼

48座

1

14182

吉林市北方铁路养护有限公司

炼油厂厂内倒运早晚5班次

10

炬醌公司厂内短途通勤

48座

1

10000

吉化北方炬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炬醌公司厂内倒运早晚2班次

 

说明:

(1)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以上通勤线路和预计量为预估数据,实际存在比招标预计量不一致或者为零的可能,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客运通勤及货运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106910元/月,服务期限暂按11个月,总价最高限价1176010元人民币,价格均为含税价。

2.6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2位),下浮比率≥0,报价超最高限价(下浮比率小于0)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否决。报价范围必须包含2.2通勤明细表所有内容。

运费计算:最高限价*(1-下浮百分比),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运费=数量×单位运价。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

2.7技术要求:

(1)为此招标项目配备专用现车:以行车证为准2016年1月1日以后至少10台客车(座位数不低于65座的8台,座位数不低于48座的2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提供车辆要求是投标人自有车辆,实际使用车辆从投标文件车辆明细表中选配,不能用其他车辆替代运行。提供相应客车照片、行车证扫描件及车照片、行驶证扫描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绿标),一切改装车辆禁止使用,车辆应满足各通勤线路夏季、冬季和所有零星用车的人数需求。

(2)所提供车辆保险齐全,提供至少10台大客车交通强制险和商业险的保单,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责任险、司乘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合同签订后,实际运行时招标人统一验车。

(3)为此招标项目配备本单位专职驾驶员10位,驾驶员需有A1驾驶证,有5年及以上驾龄,提供司机驾驶证扫描件。

(4)运营管理要求:车辆需符合吉林市交管部门、运管部门营运要求,不得提供黄标、非营运、营转非及其他企业及个人靠挂车辆。合同签订后,实际运行时招标单位按照中标人投标时明细表车辆逐一验车,原则上使用投标文件车辆明细表内车辆,不准替换,特殊情况替换的车辆和需要补充的表外车辆需进行现场验车,同时需在验车当日征得招标人联合验车组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8其他要求:

(1)各通勤运行线路为预计,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为准,通勤线路如有减少按线路月份运费金额削减。

(2)所有运输过程管理和发生成本都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招标人不再参与管理,但必要和应急时招标人将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3)中标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专用现车(自有车辆)并向招标人提供车辆明细表,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的,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或者非营业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需要缴纳服务保证金 10万元。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合同期结束,甲方根据资金计划情况将剩余服务保证金返还至乙方账户。

(5)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通勤业务运输完成,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通勤费。

(6)其他要求(含专用合同条款,如下内容全部需要书面承诺):

1)要求车辆外观整洁,蒙皮骨架无腐蚀,门窗、玻璃齐全完整,并要求安全设备齐全(应急锤、灭火器、雨伞、创可贴等应急备品);

2)车辆轮胎胎花不得小于1.6mm、无鼓包及硬伤。轮毂不得有裂痕;

3)车载电器齐全好用,线路无老化裸露等情况;

4)发动机不得有漏油现象;燃油管线不得有老化漏油现象;车辆空调、暖风齐全有效;

5)不分节假日,务必保证出车率100%,严禁掉线、私自改线行驶,无论夏季、冬季如发生车辆掉线或者职工因满员无法乘车,所有职工(客户)要求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遵照招标人服务质量管理要求接受相关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客运资质。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需开具近三个月内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3 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承担过单笔100万元以上通勤业务的业绩一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合同期内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 车辆要求:见本公告2.7条款或第五章发包人(承运人)要求。

3.6人员要求:见本公告2.7条款或第五章发包人(承运人)要求。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偏离,或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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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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