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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KLKJIC-F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已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主要服务内容包含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的项目用车租赁服务。

2.2招标范围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详情如下:

2.2.1预租赁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及租赁期限要求

序号

车辆要求

品牌及型号

(或相当于)

指导价格

(万元/辆)

预计数量(辆)

预计使用时间(月)

租赁单价

(元/辆/月)

合计金额

1

7座商务车

传祺M8 2.0T

19-29

15

36

 

 

2

7座商务车(插混)

传祺向往M8插混版

26-29

3

36

 

 

3

皮卡车

长城金刚炮2.0T自动8AT汽油两驱精英型标(长)箱

9-11

10

36

 

 

长城金刚炮2.0T自动8AT汽油四驱精英型标(长)箱

11-13

5

36

 

 

4

5座轿车

帕萨特 出众款280TSI 商务版

16-19

10

36

 

 

5

5座轿车(插混)

比亚迪 秦PLUS DM-i智驾版128KM进取型

7-11

3

36

 

 

6

5座SUV

哈弗H6 1.5T国潮都市版5座

9-13

10

36

 

 

哈弗H6 2.0T四驱Max5座

14.39

5

36

 

 

7

7座商务车(新车北京牌照)

2026款别克GL8陆尊尊享版7座

33.99

2

36

 

 

8

5座轿车(新车北京牌照)

2026款迈腾300TSI尊享版显眼包

18.99

1

36

 

 

 

小计

 

 

64

 

 

 

 

注:

1、以上车辆(除电动车)均为汽油、自动挡,表中数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以发包人的租赁订单为准。

2、上表所租赁车辆应按全新车辆进行租赁费用报价,全新车辆行驶公里数应不超过100公里。招标人有权在下订单时选择1-3年内的次新车辆,价格按不超过全新车辆租赁价格的90%计算;若项目所在地存在牌照限制,则在上述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600-900元/辆/月(以项目所在地市场均价为准)。

3、招标人所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必须归投标人所有,不得提供其他单位、组织及个人产权车辆。在合同租赁期内,招标人对所租赁车辆拥有使用权。

4、若租赁周期合同为2年及以上(含2年),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应为本合同签订前全新车辆。

5、如中标人所购新车因制造商排产或物流运输等因素延迟,招标人可接受配置参数不低于同级别新车或使用1-3年内的同款车型作为临时替代车辆使用。

6、车辆租赁过程中招标人若需要同时提供司机服务,中标人需负责与司机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对司机的报酬标准(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进行协商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按以下方式计取费用:

司机报酬费用=司机到手工资+劳务管理费+社保及离职补偿费+税率

其中:1)劳务管理费包括司机的管理费用及意外保险等费用(150元/月);2)社保及离职补偿以实际发生为准;3)税率按按6%计取;

司机报酬费用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按需双方协商确定。

2.2.2付款时间和方式

(一)车辆租赁费由招标人按季度付款;

(二)在每季度结算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下一个结算期的租赁费,填写《费用结算汇总表》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2.2.3租赁标的交付和归还地点

招标人项目所在地。

2.2.4租赁费用构成内容

租赁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车辆保养及巡检、车辆维修、车辆年检、车辆救援、保险及理赔、事故处理、信息咨询、专人服务、车辆网络信息管理、提供替换车服务等费用。

2.2.5 发票开具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合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单位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发票形式和内容按我行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对涉及的税率由中标人承担。

租赁费增值税税率13%;司机成本及管理费税率6%;

2.3 服务期限:36个月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项目所在地。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需达到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

2.6 标段划分: 1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最高投标限价:1150万元(仅用于本次招标使用,具体见招标范围)。

2.7 标原则:

(1)评审过程中,当有效投标人数大于或等于2家时推荐排名第一、第二的潜在服务商为中标人。

(2)评审过程中,当有效投标人数小于2家时,不再继续进行评审,投标将被否决重新招标。

(3)工作量分配原则:

按照中标单位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中标单位2家,则第一中标单位占比60%,第二中标单位占比40%。

以上工作量分配具体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度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或经营资格。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4)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投标人要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3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足三年的,可不必提供三年全部的)。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金额均需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2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R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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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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