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大集中ERP项目台式机及笔记本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大集中ERP项目台式机及笔记本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集中ERP项目及其他全厂投资、修理项目台式机、笔记本采购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锦西石化大集中ERP项目台式机及笔记本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台式机200台,笔记本50台,具体见《附件1.采购申请及技术要求》,采购数量为预估量,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不超过合同总价办理结算。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2交货地点:锦西石化电气库。
2.3交货期:每批次采购订单下达后30天内供货。
2.4技术要求:满足《附件1.采购申请及技术要求》和《附件2.锦西石化有限公司招标要求-V2》。
2.5招标范围为:信创台式机:200台;信创笔记本:50台。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不超过合同总价办理结算。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附件1.采购申请及技术要求》。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标段一:信创台式机:200台;标段二:信创笔记本:50台;允许兼投兼中。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含运费):标段一:7200元/台;标段二:7400元/台。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是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明细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业绩要求:
3.3.1标段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所投台式机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且单笔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销售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及发票文字必须清晰可辨。
- 提供业绩的项目名称、用户名称、签订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3.3.2标段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所投笔记本设备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且单笔业绩合同金额在30万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销售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及发票文字必须清晰可辨。
- 投标人需提供业绩的项目名称、用户名称、签订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锦西石化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注:如投标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审计完成,可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同类业绩中无不良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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