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电气、仪表检维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电气、仪表检维修项目 已由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厂电气、仪表日常检维修项目(维保服务范围以外的)及2026年电气、仪表大检修项目,包括电气、仪表小型技改技措以及不确定的、临时性的新增电仪设备的安装施工、线路敷设、回路联试及相关的吊装作业、脚手架搭拆、土建、钢结构等其它工作。结算时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等据实结算。
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380万元(含13%增值税)。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0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2.3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河镇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相关管理规定。
2.5质保期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
2.6施工材料
本项目施工现场所用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提供辅材(包括电料、端子、胶带等),如遇其他需要乙方采购的材料,按照公司委托采购流程执行。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需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需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石油石化行业电气、仪表专业的日常检维修、大检修或工程施工类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和相对应的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发票查询验真截图。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3.4.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7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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