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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揭阳)分公司电气设备及现场仪表 维修、试验服务项目

吉化(揭阳)分公司电气设备及现场仪表 维修、试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化(揭阳)分公司电气设备及现场仪表 维修、试验服务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揭阳)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修理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化(揭阳)分公司电气设备及现场仪表 维修、试验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针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装置、13万吨/年丙烯腈装置、15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0.4万吨/年乙腈装置内及变配电系统生产、生活用电设备及设施的维护、维修、试验工作;现场仪表检维修,包括现场仪表拆装、清理,仪表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等;包括随装置短停安排的电仪设备的计划检修,电仪设备的抢修和设备故障处理等内容。

2.2服务标准: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2019)进行验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暂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揭阳)分公司

2.5招标范围: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装置、13万吨/年丙烯腈装置、15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0.4万吨/年乙腈装置内及变配电系统生产、生活用电设备及设施的维护、维修、试验工作;现场仪表检修,包括现场仪表拆装、清理,仪表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等;包括随装置短停安排的电仪设备的计划检修,电仪设备的抢修和设备故障处理等内容。包括与招标项目相关联的,为确保服务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投标人提供充足且满足项目需求的服务人员(特殊工种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由招标人在人员入场时核实),负责提供食宿及劳动保护,并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工资账户,办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工作;按省、市有关规定,为业务人员按需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等申报缴纳手续;负责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争议和仲裁案件处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吉化(揭阳)分公司电气设备及现场仪表维修、试验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2.6合同估算额:固定维保费用暂估 279 万元(含税)

2.7报价方式:以固定维保费总价进行报价,维保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招标方案中第五项“投标要求”中相关要求,最高限价 279 万元。

2.8结算方式:依据中标结果,签订暂定价款合同,按月结算。固定维保费用,依据总价报价/维保月数/维保人员数量进行结算;固定维保范围之外发生的检修计划单独上报,结算依据《附件2 关于揭阳检维修项目结算相关要求》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被否决。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电机检维修、试验业绩或供用电设施的检维修、试验业绩,同时具有电仪设备维保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不限金额)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本项目必须配备项目经理、电气检修负责人、仪表检修负责人,并承诺1个岗位至少1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自有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项目经理要求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熟悉炼油化工装置电气、仪表检修工作,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履历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3安全经理(安全总监)兼职,具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5.4各专业负责人要求至少有炼油化工装置5年及以上检维修经验,提供履历表。

3.5.5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提供维保方案;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满足下表中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其人员数量及素质必须满足现场检修需要,并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正式全面接管本项目的维保工作;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达不到项目要求,承包商应自行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3.5.6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要满足装置短停检修的人力需求。

人员配置

配置最低人数

单价

(元/人.每月)

计量单位(月)

总价(元)

项目经理

1人

 

12

 

电气检修负责人

1人

 

12

 

仪表检修负责人

1人

 

12

 

安全负责人(兼职)

0人

 

12

 

检修电工(含电机巡检及检修)

6人

 

12

 

仪表工

3人

 

12

 

电气试验工

1人

 

12

 

起重

2人

 

12

 

合计

15人

 

 

 

3.5.7检修电工:要求持有特种作业证,操作类别高压电工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仪表工:要求持有特种作业证,操作类别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电气试验工:要求持有特种作业证,操作类别电气试验作业。起重工:要求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操作类别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检修电工、仪表工、电气试验工、起重工共12人,要求至少50%以上为本公司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8投标人在揭阳有电机维护维修能力,有满足电机检修的工机具,有独立的维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吊车等)并具有相应的机械加工能力,满足电机独立拆装、运输的能力。具备揭阳地区(大、中修)及现场维护维修的能力。能够满足故障状态下,电机24小时抢修要求。

3.5.9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工具,不包含气体检测设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2021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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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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