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层导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储层导向技术服务,预计含税金额3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长庆钻井总公司庆钻井总公司承接的各类钻井作业,提供储层导向技术技术服务,包括价格不含增值税,含材料费、调遣复员费、待命费、作业费、人员服务费、运费、风险费、HSE费用、利润等一切费用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长庆区域各生产区块。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6计费依据:按包井结算,采用“万元/井”形式计费,费用不含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7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项目所需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一项地质导向类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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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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